基隆市九十九年度「市長盃」劍道錦標賽

.
下載競賽章程
下載報名表
名次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第五名 第六名
團體賽
社會男子組
宜蘭縣
劍道委員會
開南劍友A
松山劍道館A
椰林
X
X
社會女子組
修道館
交大劍友隊
基隆市
中山高中A
基隆市
中山高中B
X
X
高中男子組
光隆家商A
國立基隆中學
聖心高中A
聖心高中B
X
X
高中女子組
光隆家商C
光隆家商D
X
X
X
X
學生男子組
中山高中
景美劍道
推廣中心A
政治大學B
政治大學A
X
X
學生女子組
士林高商A
政治大學
士林高商B
X
X
X
國小高年級組
東武館A
光復劍道館
新竹劍道館
一心劍道館
X
X
國小低年級組
建德國小
基隆市劍道
發展協會
一心劍道館鷹
一心劍道館龍
X
X
個人賽
社會男子
士林高商
劍友隊
李榮哲
基隆體育館
曾永麟
椰林胡福昌
松山劍道館
林楨翰
一心劍道場
周泰男
弘毅劍道隊
陳士傑
社會女子
修道館
施惠美
宜蘭縣
劍道委員會
鄒芸心
松山劍道館
莊沛緹
松山劍道館
謝欣吟
X
X
學生男子
建德國中
蕭國丞
文化大學
沈致承
一心劍道場
吳偉成
景美劍道
推廣中心
葉佳琦
基隆體育館
周信志
龍華
科技大學
許家瑋
學生女子
國立政治大學
安田志乃
光復劍道館
陳映璞
士林高商A
鐘宜如
士林高商A
陳慧怡
修道館
翁穎之
士林高商B
顏素英
高中男子
台北市
南湖高中
余昀浩
光隆家商
李政儒
國立
基隆中學
郭家豪
基市
聖心高中
王彥哲
光隆家商
許梓暘
光隆家商
黃韋豪
高中女子
光隆家商
游玉仟
光隆家商
林以婷
X
X
X
X
國中男子
基隆市
劍道發展協會
徐聖育
基隆市
中山高中
游世賢
基隆市
中山高中
洪嘉鴻
基隆市劍道
發展協會
涂士弘
基隆市
中山高中
李祥琦
基隆市
中山高中
游世頡
國中女子
基隆市
中山高中
魏彣靜
基隆市
中山高中
李宛柔
基隆市
中山高中
林憶容
基隆市
中山高中
謝家馨
X
X
國小
高年級男子
一心劍道場
梁益榕
三坑劍道
洪廣廷
一心劍道
場許力元
基隆市劍道
發展協會
郭兆荃
光復劍道館
孟子傑
一心劍道場
韓皓昀
國小
高年級女子
光復劍道館
施儀謙
北湖國小
江秭伶
光復劍道館
莊子萱
松山劍道館
張菱彩
西定國小
陳怡安
X
國小
低年級男子
建德國小
張閎睿
一心劍道場
韓皓宇
高雄縣
中正國小
王亭烜
建德國小
陳衍諭
基隆市劍道
發展協會
江昇融
仁善國小
吳廷佑
國小
低年級女子
基隆市劍道
發展協會
鄭依柔
樹林國小
黃乙玲
基隆市劍道
發展協會
施秀儀
双龍國小
李欣怡
樹林國小
蘇鈺雯
平興國小
蔡之雅

 

 


一、宗旨:
發展全民體育,提倡全民運動,促進身心健康,提高劍道技術水準。
二、指導單位:
基隆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基隆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
基隆市體育會
五、執行單位: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六、協辨單位:
基隆市立體育館
七、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七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
八、比賽地點:
基隆市立體育館(基隆市信二路四十號之一)。
九、比賽項目:
團體得分賽(三人為一隊)、個人賽
團體得分賽:
1.社會男子團體組                            
2.社會女子團體組
3.高中男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4.高中女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5.學生男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6.學生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7.國小高年級團體組(五、六年級)
8.國小低年級團體組(四年級(含)以下)
   
個 人 賽:
9. 社會男子個人賽                           
10.社會女子個人賽
11.學生男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八人以上另行分級)
12.學生女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八人以上另行分級)
13.高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14.高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15.國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16.國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17.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女子合併)
18.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男子合併)
19.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女子合併)
20.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男子合併)
十、參加資格:
<一>團體賽:
a、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b、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二>個人賽:
a、自由參加。
b、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以備檢查,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不准出場比賽。
十一、比賽制度:
採國際劍道聯盟(FIK)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參加規則:
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
十三、比賽辦法:
 
〈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決定比賽賽制及時間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
〈1〉團體得分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勝負:
a、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倘平手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倘相等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2〉個人賽勝負:
1.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三、競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四、竹劍:
劍之長短、重量、以國際劍道聯盟(FIK)之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十五、報名辦法:
日 期:自即日起至2月24日截止(請以限掛寄達郵戳為憑)。
報名處:204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207巷68-2號3F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簡至毅收  
電話:(02)24270807   0939-038379
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原則上請以e-mail報名
 e-mail:kendochien@gmail.com
報名費:團體組每隊1,000元整,個人賽每人300元整,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內含保險和便當)。大會提供團體組教練便當每隊1名。
十六、抽籤:
訂定於2月26日(星期五)於晚上19:00抽籤。
地址:基隆市信二路40號之一(基隆市立體育館)
十七、獎勵:
1.團體組:每組錄取前四名,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2.個人賽:取前六名,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六名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十八、申訴:
1.比賽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如在比賽進行中,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如抗辯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不得再提出抗議。
十九、附則:
1.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
2.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
3.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以棄權論處。
4.開幕式訂於99年3月7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
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
二十、領隊會議:
99年3月7日(星期日)早上8時整於體育館召開。
二十一、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