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
發展全民體育,提倡全民運動,促進身心健康,提高劍道技術水準。 |
二、指導單位: |
基隆市政府 |
三、主辦單位: |
基隆市政府 |
四、承辦單位: |
基隆市體育會 |
五、執行單位: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
六、協辨單位: |
基隆市立體育館 |
七、比賽日期: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七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 |
八、比賽地點: |
基隆市立體育館(基隆市信二路四十號之一)。 |
九、比賽項目: |
團體得分賽(三人為一隊)、個人賽
團體得分賽:
1.社會男子團體組
2.社會女子團體組
3.高中男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4.高中女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5.學生男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6.學生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7.國小高年級團體組(五、六年級)
8.國小低年級團體組(四年級(含)以下)
個 人 賽:
9. 社會男子個人賽
10.社會女子個人賽
11.學生男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八人以上另行分級)
12.學生女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八人以上另行分級)
13.高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14.高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15.國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16.國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17.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女子合併)
18.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男子合併)
19.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女子合併)
20.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男子合併) |
十、參加資格: |
<一>團體賽:
a、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b、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二>個人賽:
a、自由參加。
b、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以備檢查,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不准出場比賽。 |
十一、比賽制度: |
採國際劍道聯盟(FIK)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
十二、參加規則: |
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 |
十三、比賽辦法: |
〈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決定比賽賽制及時間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
〈1〉團體得分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勝負:
a、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倘平手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倘相等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2〉個人賽勝負:
1.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
十三、競賽規則: |
採用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
十四、竹劍: |
劍之長短、重量、以國際劍道聯盟(FIK)之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
十五、報名辦法: |
日 期:自即日起至2月24日截止(請以限掛寄達郵戳為憑)。
報名處:204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207巷68-2號3F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簡至毅收
電話:(02)24270807 0939-038379
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原則上請以e-mail報名
e-mail:kendochien@gmail.com
報名費:團體組每隊1,000元整,個人賽每人300元整,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內含保險和便當)。大會提供團體組教練便當每隊1名。 |
十六、抽籤: |
訂定於2月26日(星期五)於晚上19:00抽籤。
地址:基隆市信二路40號之一(基隆市立體育館) |
十七、獎勵: |
1.團體組:每組錄取前四名,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2.個人賽:取前六名,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六名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
十八、申訴: |
1.比賽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如在比賽進行中,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如抗辯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不得再提出抗議。 |
十九、附則: |
1.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
2.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
3.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以棄權論處。
4.開幕式訂於99年3月7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
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 |
二十、領隊會議: |
99年3月7日(星期日)早上8時整於體育館召開。 |
二十一、 |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