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九十九年度「議長盃」劍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
基隆市九十九年度議長盃劍道錦標賽成績紀錄表
比賽項目\名次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第五名
第六名
團體得分賽
社會男子
基隆市劍道委員會A
基隆市劍道委員會B
一心劍道館D
東武館A
X
X
社會女子
俢道館
基隆市劍道委員會B
基隆市劍道委員會A
一心劍道館
X
X
高中男子
光隆家商B
國立基隆高中A
國立基隆高中B
聖心高中
X
X
高中女子
光隆家商D
光隆家商C
X
X
X
X
學生男子
大和劍道隊B
士林高商
基隆市銘傳國中
大和劍道隊A
X
X
國小高年級
鄧公國小
石牌劍道訓練中心A
一心劍道館龍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X
X
國小低年級
建德國小
基隆仁愛國小
一心劍道館豹
一心劍道館鷹
X
X
團體過關賽
社會男子
板橋劍道館
東武館A隊
新竹劍道館
湖工劍友
X
X
學生男子
大和劍道隊A
士林高商
基隆市銘傳國中
文化大學
X
X
國小高年級
光復劍道館
鄧公國小
東武館B隊
石牌劍道訓練中心A
X
X
國小低年級
板橋劍道館
建德國小
基隆仁愛國小
一心劍道館豹
X
X
個人賽
社會男子
一心劍道場
板橋劍道館
東武館B隊
十信劍友
X
X
林政廷
陳泰宏
陳之強
陳瑞正
蘇耿志
休俊興
學生男子
大和劍道
大和劍道
士林高商
大和劍道
士林高商
東武館
蘇郁程
江勳
潘彥宇
張瑞新
黃詩為
范光軒
學生男子國中組
大和劍道隊
大和劍道隊
大和劍道隊
大和劍道隊
大和劍道隊
宜蘭縣私立慧燈中學
吳祖旭
黃援澔
沈威宏
蔡子軍
張庭瑋
郭博彥
學生女子
一心劍道場
一心劍道場
飛炫
士林高商
士林高商
X
江湲娟
鄭光玲
羅意澐
陳慧怡
鍾宜如
X
高中男子
光隆家商
光隆家商
光隆家商
光隆家商
國立基隆高中
光隆家商
李政儒
黃韋豪
王柏文
林聖瑋
郭家豪
蕭名弘
高中女子
光隆家商
光隆家商
X
X
X
X
游玉仟
蔡佳玟
X
X
X
X
國中男子
基隆市銘傳國中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基隆市銘傳國中
基隆市中山高中
基隆市武崙國小
基隆市中山高中
徐聖育
陳裕勛
涂士弘
林楷澔
蔡照羿
游世頡
國中女子
基隆市中山高中
基隆市中山高中
基隆市中山高中
基隆市中山高中
X
X
李宛柔
林憶容
魏彣靜
謝佳馨
X
X
國小高年級男子
光復劍道館
一心劍道場
鄧公國小
東武館
一心劍道場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孟子傑
韓皓昀
廖軒志
王廷瑋
許力元
郭兆荃
國小高年級女子
東武館
光復劍道館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南港中心
南港中心
鄧公國小
江秭伶
施儀謙
游妤璇
陳穎萱
闕宜萱
陳盈方
國小低年級男子
建德國小
高雄縣中正國小
板橋劍道館
板橋劍道館
一心劍道場
東武館
張閎睿
王亭烜
黃廷毅
林彥醴
張懷文
吳廷佑
國小低年級女子
基隆仁愛國小
光復劍道館
台北縣樹林國小
台北縣樹林國小
台北縣樹林國小
鄧公國小
鄭依柔
施彥儀
黃乙玲
陳樂嘉
蘇鈺雯
許凱茵

 


 

下載競賽章程
下載報名表

一、宗旨:發展全民體育,提倡全民運動,促進身心健康,提高劍道技術水準。
二、指導單位:基隆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基隆市議會
四、承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
五、執行單位: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六、協辨單位:基隆市立體育場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六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
八、比賽地點:基隆市立體育館(基隆市信二路四十號之一)。
九、比賽項目:團體得分賽、團體過關賽、個人賽
團體得分賽:
1.社會男子團體組2.社會女子團體組
3.高中男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4.高中女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5.學生男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6.學生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7.國小高年級團體組(五、六年級)8.國小低年級團體組(四年級(含)以下)
團體過關賽:
1.社會男子團體組
2.學生男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3.國小高年級團體組(五、六年級)
4.國小低年級團體組(四年級(含)以下)
個人賽:
1.社會男子個人賽
2.社會女子個人賽
3.學生男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八人以上另行分級)
4.學生女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八人以上另行分級)
5.高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6.高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7.國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8.國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9.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女子合併)
10.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男子合併)
11.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女子合併)
12.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男子合併)
13.男子選手選拔賽(基隆99年全民運儲備選手選拔設藉基隆滿3年以上16歲以上)
14.女子選手選拔賽(基隆99年全民運儲備選手選拔設藉基隆滿3年以上16歲以上)
十、參加資格:
團體賽:
a.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b.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個人賽:
a.自由參加。
b.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明文件並需貼照片以備檢查,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不准出場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採國際劍道聯盟(FIK)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參加規則: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
十三、比賽辦法:〈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決定比賽賽制及時間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
〈1〉團體得分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倘平手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倘相等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2〉團體過關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一次賽。勝者繼續,敗者淘汰,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汰,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時,以未賽完選手之多者為勝;又不能決定時,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
〈3〉個人賽勝負:
1.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四、竹劍:
劍之長短、重量、以國際劍道聯盟(FIK)之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十五、報名辦法:
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26日截止。
報名處:204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207巷68-2號3樓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簡至毅收
電話:(02)2427-08070939-038-379
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原則上請以e-mail報名
e-mail:kendochien〈英文字母請小寫輸入〉@gmail.com(如資料不清楚不予保險)
報名費:團體組每隊1,000元整,個人組每人300元整,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內含保險和便當〉。大會提供團體組教練便當每隊1名。
十六、抽籤:
訂定於5月28日(星期五)於下午18:30分抽籤。
地址:基隆市立體育館(基隆市信二路四十號之一)0939-038379
十七、獎勵:
團體組:每組錄取前四名,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個人賽:取前六名,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六名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十八、申訴:
1.比賽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如在比賽進行中,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如抗辯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不得再提出抗議。
十九、附則:
1.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
2.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
3.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以棄權論處。
4.開幕式訂於99年6月6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
二十、領隊會議:99年6月6日(星期日)早上8時整於體育館召開。
二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