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九十九年度議長盃劍道錦標賽成績紀錄表 |
比賽項目\名次 |
冠軍 |
亞軍 |
季軍 |
殿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團體得分賽 |
社會男子 |
基隆市劍道委員會A |
基隆市劍道委員會B |
一心劍道館D |
東武館A |
X |
X |
社會女子 |
俢道館 |
基隆市劍道委員會B |
基隆市劍道委員會A |
一心劍道館 |
X |
X |
高中男子 |
光隆家商B |
國立基隆高中A |
國立基隆高中B |
聖心高中 |
X |
X |
高中女子 |
光隆家商D |
光隆家商C |
X |
X |
X |
X |
學生男子 |
大和劍道隊B |
士林高商 |
基隆市銘傳國中 |
大和劍道隊A |
X |
X |
國小高年級 |
鄧公國小 |
石牌劍道訓練中心A |
一心劍道館龍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X |
X |
國小低年級 |
建德國小 |
基隆仁愛國小 |
一心劍道館豹 |
一心劍道館鷹 |
X |
X |
團體過關賽 |
社會男子 |
板橋劍道館 |
東武館A隊 |
新竹劍道館 |
湖工劍友 |
X |
X |
學生男子 |
大和劍道隊A |
士林高商 |
基隆市銘傳國中 |
文化大學 |
X |
X |
國小高年級 |
光復劍道館 |
鄧公國小 |
東武館B隊 |
石牌劍道訓練中心A |
X |
X |
國小低年級 |
板橋劍道館 |
建德國小 |
基隆仁愛國小 |
一心劍道館豹 |
X |
X |
個人賽 |
社會男子 |
一心劍道場 |
板橋劍道館 |
東武館B隊 |
十信劍友 |
X |
X |
林政廷 |
陳泰宏 |
陳之強 |
陳瑞正 |
蘇耿志 |
休俊興 |
學生男子 |
大和劍道 |
大和劍道 |
士林高商 |
大和劍道 |
士林高商 |
東武館 |
蘇郁程 |
江勳 |
潘彥宇 |
張瑞新 |
黃詩為 |
范光軒 |
學生男子國中組 |
大和劍道隊 |
大和劍道隊 |
大和劍道隊 |
大和劍道隊 |
大和劍道隊 |
宜蘭縣私立慧燈中學 |
吳祖旭 |
黃援澔 |
沈威宏 |
蔡子軍 |
張庭瑋 |
郭博彥 |
學生女子 |
一心劍道場 |
一心劍道場 |
飛炫 |
士林高商 |
士林高商 |
X |
江湲娟 |
鄭光玲 |
羅意澐 |
陳慧怡 |
鍾宜如 |
X |
高中男子 |
光隆家商 |
光隆家商 |
光隆家商 |
光隆家商 |
國立基隆高中 |
光隆家商 |
李政儒 |
黃韋豪 |
王柏文 |
林聖瑋 |
郭家豪 |
蕭名弘 |
高中女子 |
光隆家商 |
光隆家商 |
X |
X |
X |
X |
游玉仟 |
蔡佳玟 |
X |
X |
X |
X |
國中男子 |
基隆市銘傳國中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基隆市銘傳國中 |
基隆市中山高中 |
基隆市武崙國小 |
基隆市中山高中 |
徐聖育 |
陳裕勛 |
涂士弘 |
林楷澔 |
蔡照羿 |
游世頡 |
國中女子 |
基隆市中山高中 |
基隆市中山高中 |
基隆市中山高中 |
基隆市中山高中 |
X |
X |
李宛柔 |
林憶容 |
魏彣靜 |
謝佳馨 |
X |
X |
國小高年級男子 |
光復劍道館 |
一心劍道場 |
鄧公國小 |
東武館 |
一心劍道場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孟子傑 |
韓皓昀 |
廖軒志 |
王廷瑋 |
許力元 |
郭兆荃 |
國小高年級女子 |
東武館 |
光復劍道館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南港中心 |
南港中心 |
鄧公國小 |
江秭伶 |
施儀謙 |
游妤璇 |
陳穎萱 |
闕宜萱 |
陳盈方 |
國小低年級男子 |
建德國小 |
高雄縣中正國小 |
板橋劍道館 |
板橋劍道館 |
一心劍道場 |
東武館 |
張閎睿 |
王亭烜 |
黃廷毅 |
林彥醴 |
張懷文 |
吳廷佑 |
國小低年級女子 |
基隆仁愛國小 |
光復劍道館 |
台北縣樹林國小 |
台北縣樹林國小 |
台北縣樹林國小 |
鄧公國小 |
鄭依柔 |
施彥儀 |
黃乙玲 |
陳樂嘉 |
蘇鈺雯 |
許凱茵 |
一、宗旨:發展全民體育,提倡全民運動,促進身心健康,提高劍道技術水準。
二、指導單位:基隆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基隆市議會
四、承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
五、執行單位: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六、協辨單位:基隆市立體育場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六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
八、比賽地點:基隆市立體育館(基隆市信二路四十號之一)。
九、比賽項目:團體得分賽、團體過關賽、個人賽
團體得分賽:
1.社會男子團體組2.社會女子團體組
3.高中男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4.高中女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5.學生男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6.學生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7.國小高年級團體組(五、六年級)8.國小低年級團體組(四年級(含)以下)
團體過關賽:
1.社會男子團體組
2.學生男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六隊以上另行分級)
3.國小高年級團體組(五、六年級)
4.國小低年級團體組(四年級(含)以下)
個人賽:
1.社會男子個人賽
2.社會女子個人賽
3.學生男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八人以上另行分級)
4.學生女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八人以上另行分級)
5.高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6.高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7.國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8.國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9.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女子合併)
10.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男子合併)
11.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女子合併)
12.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男子合併)
13.男子選手選拔賽(基隆99年全民運儲備選手選拔設藉基隆滿3年以上16歲以上)
14.女子選手選拔賽(基隆99年全民運儲備選手選拔設藉基隆滿3年以上16歲以上)
十、參加資格:
團體賽:
a.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b.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個人賽:
a.自由參加。
b.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明文件並需貼照片以備檢查,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不准出場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採國際劍道聯盟(FIK)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參加規則: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
十三、比賽辦法:〈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決定比賽賽制及時間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
〈1〉團體得分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倘平手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倘相等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2〉團體過關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一次賽。勝者繼續,敗者淘汰,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汰,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時,以未賽完選手之多者為勝;又不能決定時,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
〈3〉個人賽勝負:
1.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四、竹劍:
劍之長短、重量、以國際劍道聯盟(FIK)之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十五、報名辦法:
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26日截止。
報名處:204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207巷68-2號3樓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簡至毅收
電話:(02)2427-08070939-038-379
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原則上請以e-mail報名
e-mail:kendochien〈英文字母請小寫輸入〉@gmail.com(如資料不清楚不予保險)
報名費:團體組每隊1,000元整,個人組每人300元整,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內含保險和便當〉。大會提供團體組教練便當每隊1名。
十六、抽籤:
訂定於5月28日(星期五)於下午18:30分抽籤。
地址:基隆市立體育館(基隆市信二路四十號之一)0939-038379
十七、獎勵:
團體組:每組錄取前四名,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個人賽:取前六名,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六名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十八、申訴:
1.比賽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如在比賽進行中,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如抗辯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不得再提出抗議。
十九、附則:
1.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
2.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
3.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以棄權論處。
4.開幕式訂於99年6月6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
二十、領隊會議:99年6月6日(星期日)早上8時整於體育館召開。
二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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