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次/
組別 |
冠軍 |
亞軍 |
季軍 |
殿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團
體
得
分
賽 |
社會男子組 |
基隆市
劍道委員會 |
聖業劍道館A |
台中市 |
新竹市 |
聖業劍道館B |
桃園縣
永豐高中 |
社會女子組 |
臺灣體育
運動大學 |
士林高商
劍友會 |
苗栗縣 |
台北劍道館 |
南投縣 |
新竹市 |
大專男子組 |
台北體育學院 |
台灣大學 |
清華大學A |
輔仁大學 |
淡江大學 |
台灣師範大學 |
大專女子組 |
臺灣體育
運動大學 |
台灣大學 |
政治大學 |
高雄醫學大學 |
淡江大學 |
清華大學 |
高中男子組 |
台中市
東山高中 |
高雄市
中正高中 |
宜蘭縣
宜蘭高商 |
台北市
士林高商 |
基隆市
中山高中 |
╳ |
國中男子組 |
桃園縣
青溪國中 |
桃園縣
光明國中 |
台中市
新光國中 |
台北市
再興中學 |
宜蘭縣
國華國中 |
台中市
大華國中 |
國中女子組 |
台中市
大華國中 |
高雄市
岡山國中 |
台中市
清泉國中 |
╳ |
╳ |
╳ |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 |
台北市
南港國小 |
桃園縣
錦興國小 |
台中市
道禾實驗小學B |
台中市
道禾實驗小學A |
台中市
建功國小 |
台中市
宜欣國小 |
國小低年級男子組 |
台中市
台中國小 |
台北市
南港國小A |
台北市
日僑學校A |
台南市
忠義國小 |
桃園縣
錦興國小 |
基隆市
信義國小 |
國小女子組 |
桃園縣
錦興國小 |
台中市
道禾實驗小學 |
台南市
延平國小 |
新北市
樹林國小 |
屏東縣
廣興國小 |
╳ |
團
體
過
關
賽 |
社會男子組 |
台北市
日僑學校 |
基隆市
劍道委員會 |
大和武道具 |
聖業劍道館B |
宜蘭縣 |
台北劍道館 |
社會女子組 |
南投縣 |
苗栗縣 |
臺灣體育
運動大學 |
士林高商
劍友會 |
台北劍道館 |
新竹市 |
大專男子組 |
臺灣體育
運動大學 |
清華大學A |
台灣師範大學 |
輔仁大學 |
台北體育學院 |
中興大學 |
大專女子組 |
臺灣體育
運動大學 |
交通大學 |
中國文化大學 |
台北醫學大學 |
政治大學 |
淡江大學 |
高中男子組 |
台中市
東山高中 |
高雄市
中正高中 |
台中市
中港高中 |
宜蘭縣
宜蘭高商 |
基隆市
中山高中 |
╳ |
國中男子組 |
桃園縣
光明國中 |
桃園縣
青溪國中 |
桃園縣
振聲中學 |
台北市
新興國中 |
台中市
新光國中 |
台北市日僑學校 |
國中女子組 |
台中市
東山高中 |
台中市
大華國中 |
高雄市
岡山國中 |
╳ |
╳ |
╳ |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 |
台北市
南港國小 |
台南市
忠義國小 |
台中市
宜欣國小 |
桃園縣
錦興國小 |
台中市
道禾實驗小學B |
台中市
道禾實驗小學A |
國小低年級男子組 |
台北市
日僑學校A |
台中市
台中國小 |
桃園縣
錦興國小 |
台南市
忠義國小 |
新北市
鄧公國小 |
台北市
南港國小A |
國小女子組 |
桃園縣
錦興國小 |
新北市
樹林國小 |
屏東縣
廣興國小 |
台南市
延平國小 |
台中市
道禾實驗小學 |
╳ |
個
人
賽 |
社會男子
五段以上組 |
聖業劍道館
陳承霖 |
基隆市
劍道委員會
吳孟軒 |
宜蘭縣
林益新 |
聖業劍道館
張志豪 |
英才館
陳啟佑 |
修道館
劉世民 |
社會男子
三、四段組 |
台中市
蔡嘉倫 |
高雄市
劍道委員會
黃瀝葦 |
南投縣
劉佳朋 |
大和武道具
張益福 |
台北體育學院
曾子詮 |
南投縣
徐偉安 |
社會男子
初、二段組 |
臺灣體育
運動大學
周啟年 |
臺灣體育
運動大學
劉裕銘 |
台北體育學院
李榮哲 |
南投縣
李嘉承 |
台中市
東山高中
彭仁傑 |
臺灣體
育運動大學
高酩勛 |
社會男子段外組 |
南投縣
吳祖旭 |
桃園縣
永豐高中
彭冠傑 |
台北市
再興中學
宿金璽 |
高雄市
中正高中
吳尚人 |
南投縣
陳令峰 |
高雄市
中正高中
張宇承 |
社會女子
初段以上組 |
臺灣體育
運動大學
魏伃伶 |
新竹市
簡瑩珊 |
士林高商
劍友會
劉怡婷 |
臺灣體育
運動大學
陳孟琦 |
輔仁大學
中嶋香苗 |
苗栗縣
梁晴嵐 |
社會女子段外組 |
南投縣
許崴 |
台中市
中港高中
黃淑茵 |
基隆市
中山高中
趙紫均 |
基隆市
中山高中
魏?靜 |
台中市
中港高中
洪坤儀 |
台中技術學院
林雨欣 |
國中男子組 |
桃園縣
光明國中
黃耀弘 |
桃園縣
光明國中
林于竣 |
桃園縣
青溪國中
彭柏蒼 |
高雄市
高師大附中
謝正揚 |
桃園縣
青溪國中
郭少旗 |
高雄縣
劍道委員會
黃聖硯 |
國中女子組 |
高雄市
獅甲國中
李紀愉 |
台中市
大華國中
陳姵? |
台中市
東山國中
紀昱彤 |
高雄市
獅甲國中
高子琳 |
台中市
大華國中
陳琬鈞 |
苗栗劍道館
蔡瑜軒 |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 |
大和武道具
林靖祐 |
大和武道具
胡文遠 |
高雄市
中正國小
王亭烜 |
大和武道具
李禹辰 |
台北市
南港國小
胡定雲 |
台北市
南港國小
蕭兆良 |
國小高年級女子組 |
桃園縣
錦興國小
涂欀鏻 |
台南市延平國小
李孟樵 |
台南市
延平國小
黃沛緹 |
新北市
樹林國小
陳樂嘉 |
台中市
道禾實驗小學
蔡秉潔 |
台中市
道禾實驗小學
段彥慈 |
國小低年級男子組 |
桃園縣
錦興國小
朱袁宏 |
台中劍道館
吳虹蔚 |
台中劍道館
楊宗翰 |
台北市
新生國小
林恩 |
高雄市
南陽國小
楊睿祥 |
台南市
億載國小
林家維 |
國小低年級女子組 |
台中市
道禾實驗小學
楊祐慈 |
新北市
鄧公國小
黃敬婷 |
光復劍道館
施儀璟 |
台中市
清水國小
張瑜珊 |
台北市
南港國小
李庭 |
英才館
陳淯淳 |
一、宗 旨:為提倡劍道運動風氣,培養劍道人口,提高劍道水準,以提昇劍道國際地位,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台北市政府、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四、協辦單位:台北市體育處、台灣省體育會劍道協會。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17日(六)、18日(日),上午8時30分開始。
六、比賽地點:台北市立體育館四樓(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七、比賽項目:
(一)團體得分賽:
1.社會男子組。 2.社會女子組。 3.大專男子組。 4.大專女子組。
5.高中男子組。 6.高中女子組。 7.國中男子組。 8.國中女子組。
9.國小高年級男子組(5、6年級)。 10.國小低年級男子組(4年級含以下)。
11.國小女子組。
(二)團體過關賽:
1.社會男子組。 2.社會女子組。 3.大專男子組。 4.大專女子組。
5.高中男子組。 6.高中女子組。 7.國中男子組。 8.國中女子組。
9.國小高年級男子組(5、6年級)。 10.國小低年級男子組(4年級含以下)。
11.國小女子組。
(三)個人賽:每人只限參加一組。
1.社會男子段外組:年齡不限(不含國中、國小)。 2.社會男子初、二段組:年齡不限。
3.社會男子三、四段組:年齡不限。 4.社會男子五段組以上:年齡不限。
5.社會女子段外組:年齡不限。 6.社會女子初段以上組:年齡不限。
7.國中男子組。 8.國中女子組。
9.國小高年級男子組(5、6年級)。 10.國小高年級女子組(5、6年級)。
11.國小低年級男子組(4年級含以下)。 12.國小低年級女子組(4年級含以下)。
八、參加資格:
(一)社會組團體賽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大專組團體賽之選手以各校日、夜間部或研究院(所)學生,100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
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為限。(不含選讀生、旁聽生、研習生、空中補校、進修補校、僑
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
(三)學生組團體賽以學校單位組隊參賽,不得跨校組成聯隊。學生組之選手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
證明文件並須貼照片以備檢查,當場提不出證件者,不準出場比賽。
(四)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五)個人賽自由參加,段位以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審查段位證書為準,報名時須附段位證書影本。
(六)女子選手不得跨組報名參加男子組比賽,男子選手亦不得跨組報名參加女子組比賽。
九、比賽制度:由主辦單位視參加人(隊)數之多寡而訂定。
十、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一、比賽辦法:
(一)團體得分賽:
1.每隊報名註冊選手七名以內(國小組選手六名以內不得少於二名)。
2.每場出賽人數五人,出場未達三人時以棄權論(國小組出賽人數三人,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
場賽前提出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
b.每隊勝負人數相等時以勝負次數判定之;倘若又相等時,則以代表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c.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以該循環
全賽程之勝負人數之多者為勝,仍然相等以該全賽程之得分數之多者為勝(惟代表戰之勝負人
數及得分數不列入計算);又相等時,由該相關隊之代表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
(二)團體過關賽:
1.每隊報名註冊選手七名以內不得少於三名(國小組選手六名以內不得少於二名)。
2.每場出賽人數五人,出場未達三人時以棄權論(國小組出賽人數三人,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
前提出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一次賽。勝者繼續,敗者淘汰,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
汰,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
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時,以未賽
完選手之多者為勝;又不能決定時,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
(三)個人賽勝負:
1.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 2.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二、竹 劍:劍之長短、重量,以中華民國劍道協會之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一)參加國中組:劍長114公分以下,男生重量440公克以上,女生重量400公克以上。
(二)參加高中組:劍長117公分以下,男生重量480公克以上,女生重量420公克以上。
(三)參加大專組及社會組(含個人賽):劍長120公分以下,男子重量510公克以上,女子重量440公克以
上;持雙劍者,長刀劍長114公分以下,男子重量440公克以上,女子重量400公克以上;短刀劍長
62公分以下,男子重量280~300公克以下,女子重量250~280公克以下。
十三、報名辦法: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11月10日(星期四)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報名)。
(二)地址:112-41台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收
(三)電話/傳真:(02)2891-8640手機:0933-333-174吳孟軒先生(傳真完後,請來電再確認收到否)
(四)E-mail:service@rocka.org.tw(電子郵件傳送後,請務必來電再確認收到否)
(五)報名費:團體賽-社會組、大專組、高中組及國中組各項目每隊2,000元,國小組各項目每隊1,500元,
個人賽-每人400元,請連同大會專用報名表,以限時掛號寄交報名地點。報名費可用郵政匯
票、現金袋或銀行匯款方式繳交。(報名費未繳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不予報名)
※【匯款銀行:安泰商業銀行石牌簡易型分行 帳號:05012600222100 戶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傳真及電子郵件報名者務必以電話再確認收到否,並於三天內將報名費寄至本會)。
十四、保 險: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大會統一投保(外國籍選手報名時須附上護照及居留證影本),其餘人
員請自行辦理保險事宜。※選手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務必填寫正確,未填者、資料不全
者及未附影本者無法辦理保險,視同放棄權益。
十五、各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團體賽部份:大會僅提供比賽當天有賽程之隊伍教練1名及選手 中午便當
;個人賽部分:大會僅提供比賽當天有賽程之選手中午便當。素食者需事先註明。其餘人員恕不提供,
請自行處理】。
十六、抽 籤:訂於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2時,於本會舉行,屆時未出席單位由大會代抽,事後不得提
出異議。
十七、獎 勵:每組錄取前三名由大會頒發獎盃、獎狀;第四、五、六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八、領隊會議:100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整於台北體育館召開。
十九、申 訴:
(一)比賽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合法之抗議應予事實發生後即時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由單位領隊或管理教練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
仟元整;由大會審判委員審議,如抗辯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不得再提出抗議。
二十、附 則:
(一)各隊如有不合規定之選手或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以取消資格論處。
(二)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
(三)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會議處之。
(四)團體賽應於賽前15分鐘提交出場名單,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如規定時間未克出場者,以棄權論處。
(五)開幕式訂於12月17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領取資料。
(六)為維護比賽場地,所有人員一律脫鞋進入會場,並請隨時維持場地清潔。
二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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