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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
\名次 |
冠軍 |
亞軍 |
季軍 |
殿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團體得分賽 |
社會男子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B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A |
光武劍友 |
東武館B隊 |
X |
X |
社會女子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B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A |
中國文化大學華岡劍道社 |
士林高商B |
X |
X |
高中男子 |
基隆市光隆家商 |
基隆高中 |
基隆市聖心高中A |
基隆市聖心高中B |
X |
X |
高中女子 |
基隆市光隆家商A |
基隆市光隆家商B |
X |
X |
X |
X |
學生男子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C |
士林高商B |
海洋大學 |
大安高工劍道社 |
X |
X |
國小高年級 |
基隆市建德國小 |
板橋劍道館 |
光復劍道館 |
鄧公國小 |
X |
X |
國小低年級 |
鄧公國小 |
松山劍道館A |
東武館 |
修道館 |
X |
X |
團體過關賽 |
社會男子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B |
東武館A隊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A |
中原劍友會B隊 |
X |
X |
學生男子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C |
士林高商B |
士林高商A |
淡水劍道委員會 |
X |
X |
國小高年級 |
光復劍道館 |
台北日僑學校 |
基隆市中和國小A |
基隆市建德國小 |
X |
X |
國小低年級 |
高雄市鳳山區中正國小A |
台北日僑學校(1) |
鄧公國小 |
高雄市鳳山區中正國小B |
X |
X |
個人賽 |
社會男子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A |
基隆市體育館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A |
東武館B隊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A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C |
吳孟軒 |
洪育旻 |
李榮哲 |
顧紘銘 |
顧存安 |
洪嘉鴻 |
社會女子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A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B |
中國文化大學華岡劍道社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B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A |
中國文化大學華岡劍道社 |
江倩 |
湯逸廷 |
樓中晴 |
趙紫均 |
嚴鳳鈴 |
梁葳 |
學生男子 |
士林高商A |
士林高商B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C |
宜蘭A |
士林高商B |
東武館B隊 |
張齊能 |
潘彥宇 |
游世賢 |
江戎軍 |
林士群 |
黃奕愷 |
學生女子 |
光復劍道館 |
士林高商A |
士林高商A |
東武館 |
士林高商B |
士林高商A |
陳映璞 |
游秋子 |
鍾宜如 |
范舒淇 |
郭霈滿 |
黃映螢 |
高中男子 |
基隆市聖心高中A |
基隆市光隆家商 |
基隆市光隆家商 |
基隆中學 |
基隆市光隆家商 |
基隆市光隆家商 |
陳奕臣 |
吳東洋 |
許勝傑 |
朱正? |
劉成宗 |
王柏文 |
高中女子 |
基隆市光隆家商A |
基隆市光隆家商B |
基隆市光隆家商A |
基隆市光隆家商B |
基隆市光隆家商B |
基隆市光隆家商B |
游玉仟 |
李珮欣 |
黃映瑄 |
陳玉茹 |
曲慧汝 |
劉宇恬 |
國中男子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C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C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D |
涂士弘 |
陳裕勛 |
林楷澔 |
杜晨暟 |
簡辰豪 |
盧彥廷 |
國中女子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
X |
X |
趙苑淳 |
李宛柔 |
林憶容 |
魏?靜 |
X |
X |
國小高年級男子 |
基隆市中和國小A |
板橋劍道館 |
板橋劍道館 |
基隆市建德國小 |
板橋劍道館 |
鄧公國小 |
黃梓倫 |
黃庭毅 |
黃囿蒼 |
張閎睿 |
張詠綸 |
劉家齊 |
國小高年級女子 |
光復劍道館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基隆市仁愛國小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X |
X |
施儀謙 |
游妤璇 |
鄭依柔 |
謝宇玟 |
X |
X |
國小低年級男子 |
高雄市鳳山區
中正國小 |
東武館 |
鄧公國小 |
鄧公國小 |
基隆市劍道發展協會 |
東武館 |
王亭烜 |
梁博 |
林育丞 |
林子嵃 |
江旻勳 |
謝?弘 |
國小低年級女子 |
基隆市仁愛國小 |
樹林國小 |
板橋劍道館 |
鄧公國小 |
樹林國小 |
樹林國小 |
施秀儀 |
黃乙玲 |
張詠毓 |
許嘉靜 |
陳樂嘉 |
蘇鈺雯 |
一、宗旨:發展全民體育,提倡全民運動,促進身心健康,提高劍道技術水準。
二、指導單位:基隆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
五、執行單位: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六、協辨單位:基隆市立體育館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六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
八、比賽地點:基隆市立體育館(基隆市信二路四十號之一)。
九、比賽項目:團體得分賽、團體過關賽、個人賽
團體得分賽:
PS.(體育館二樓看台整修中不得進入,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1.社會男子團體組2.社會女子團體組
3.高中男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4.高中女子團體組〈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5.學生男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
6.學生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
7.國小高年級團體組(五、六年級)8.國小低年級團體組(四年級(含)以下)
團體過關賽:
1.社會男子團體組2.學生男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
3.國小高年級團體組(五、六年級)4.國小低年級團體組(四年級(含)以下)
個人賽:
1.社會男子個人賽2.社會女子個人賽
3.學生男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
4.學生女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高中、大學學生)
5.高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6.高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7.國中男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8.國中女子個人賽〈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
9.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女子合併)
10.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高年級男子合併)
11.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女子合併)
12.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不足八人與國小低年級男子合併)
十、參加資格:
團體賽:
a、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b、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個人賽:
a、自由參加。
b、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以備檢查,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不准出場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採國際劍道聯盟(FIK)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參加規則: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
十三、比賽辦法:〈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決定比賽賽制及時間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
〈1〉團體得分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勝負:
a、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倘平手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倘相等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2〉團體過關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一次賽。勝者繼續,敗者淘汰,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汰,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時,以未賽完選手之多者為勝;又不能決定時,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
〈3〉個人賽勝負:
1.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四、竹劍:劍之長短、重量、以國際劍道聯盟(FIK)之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十五、報名辦法:
日期:自即日起至2月23日截止(請以限掛寄達郵戳為憑)。
報名處:204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207巷68-2號3F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簡至毅收
電話:(02)242708070939-038379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原則上請以e-mail報名e-mail:kendochien@gmail.com
報名費:團體組每隊1,000元整,個人賽每人300元整,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內含保險和便當)。大會提供團體組教練便當每隊1名。保〉。大會提供團體組教練便當每隊1名。
十六、抽籤:訂定於2月25日(星期五)於晚上19:00抽籤。
地址:基隆市信二路40號之一(基隆市立體育館)
十七、獎勵:
1.團體組:每組錄取前四名,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2.個人賽:取前六名,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六名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十八、申訴:
1.比賽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如在比賽進行中,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如抗辯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不得再提出抗議。
十九、附則:
1.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
2.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
3.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以棄權論處。
4.開幕式訂於100年3月6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
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
二十、領隊會議:100年3月6日(星期日)早上8時整於體育館召開。
二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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