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中壢市第二屆市長盃劍道錦標賽/競賽成績

 
名 次 / 組 別
冠  軍
亞  軍
季  軍
季  軍
優  勝
社會男子組
南投縣
劍道委員會
新北市
輔仁大學
劍道社
寶藏巖劍道館
紅隊
陸官校友A
女子組
南投縣
劍道委員會
清華大學
劍友會
基隆市
劍道委員會
致理技術學院
文山一心館A
大專男子組
宜商校友
中興大學
輔仁大學
龍華科技大學
高苑科技大學A
學生男子組
基隆市
劍道委員會
宜商B隊
宜商A隊
新北市
汐心劍道館C
中壢市
劍道委員會
國小高年級
男子組
竹圍劍道館
台北日本人
學校劍道部
中壢市
劍道委員會
新竹劍道館
桃園縣
青溪國小A
國小低年級
男子組
鳳山劍道館
新北市
鄧公國小
六修劍道館A
新竹劍道館
新北市
樹林國小
國小女子組
桃園縣
北勢國小
桃園縣
青溪國小A
中壢市
劍道委員會
桃園縣
新莊國小
光復劍道館
社會男子組
新北市
光武劍友
陸官校友B
南投縣
劍道委員會
同濟中學
女子組
南投縣
劍道委員會
基隆市
劍道委員會
文山一心館B
輔仁大學
慧燈中學
A隊
大專男子組
清華大學
劍道社
宜商校友
文化大學
龍華科技大學
開南大學
劍道社B
學生男子組
基隆市
劍道委員會
宜蘭縣劍道委員會虎隊
文山一心館A
宜蘭縣劍道委員會龍隊
桃園縣
大竹國中
國小高年級
男子組
台北日本人
學校劍道部
桃園縣
新莊國小
文山一心館
竹圍劍道館
中壢市
劍道委員會
國小低年級
男子組
鳳山劍道館
台北日本人
學校劍道部
桃園縣
青溪國小
新北市
鄧公國小
明石劍道館
國小女子組
新北市
樹林劍道館
桃園縣
青溪國小A
桃園縣
北勢國小
中壢市
劍道委員會
桃園縣
青溪國小B

 

名 次 / 組 別
冠  軍
亞  軍
季  軍
殿  軍
第五名
第六名
 
 
社會男子組
陳之強
黃永耀
周育正
劉昂宇
麥俊雄
朱漢屏
女子組
簡瑩珊
施儀謙
許  崴
力  露
林憶容
卓美妤
大專男子組
邱俊嘉
李杰珉
蔡仲豪
曾彥凱
黃陳豪
蕭至剛
高中男子組
游世賢
蕭國丞
羅永奇
曾世明
洪嘉鴻
張品緯
國中男子組
林佑宥
張志丞
濱邊健
吳振宇
譚清謙
蔡尚諭
國小高年級
男子組
林室佑
林子嵃
彭昭元
王麒瑋
黃至麒
劉康益
國小低年級
男子組
張簡坤昇
譚書懃
星 光太
谷 滉介
王韋勛
林志恩
國小高年級
女子組
謝佳紋
陳怡伶
陳樂嘉
林彥伶
黃乙玲
徐慧真
國小低年級
女子組
林芷儀
邱子庭
張瑜珊
林姮瑜
鍾佳雯
徐美玲

 


下載競賽章程
下載報名表
一、宗旨:提倡宣導劍道運動風氣,倍增劍道運動人口,由劍道的特性
          養成重視禮節,嚴守信義,鍛鍊強健體魄。
二、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桃園縣議會、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中華民國劍道促進協會、台灣省體育會劍道協會
三、主辦單位:中壢市公所、中壢市民代表會
四、承辦單位: 桃園縣煉心劍道協會
五、執行單位:中壢市體育會、中壢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六、協辨單位:國立中壢高中、桃園創新技術學院、桃園縣北勢國小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10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
              開始。
八、比賽地點:國立中壢高中自強館(桃園縣中壢市三光路115號)
九、比賽項目:團體得分賽、團體過關賽、個人賽
團體得分賽:
1.社會男子組
2.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如隊數足夠將 另行分組
3.學生男子組(各縣市之各級國中、高中、大學、研究所、博士學生)(如隊數足夠將另行分組)。
4.國小高年級男子組(五、六年級)
5.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四年級(含)以下)
6.國小女生組
 
 團體過關賽:
1.社會男子組
2.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如隊數足夠將另行分組
3.學生男子組(各縣市之各級國中、高中、大學、研究所、博士學生)(如隊數足夠將另行分組)。
4.國小高年級男子組(五、六年級)
5.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四年級(含)以下)
6.國小女生組
個人賽:
1.社會男子個人賽
2.女子組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如人數足夠另行分組。
3.學生男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國中、高中、大學、研究所學生)如人數足夠將另行分組。
4.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五、六年級)
5.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四年級(含)以下)
6.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五、六年級)
7. 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四年級(含)以下)
十、參加資格:
1.團體賽:
a、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b、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2.個人賽:
a、自由參加。
b、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以備檢查,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不准出場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參加規則: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
十三、比賽辦法: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決定比賽賽制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
〈1〉團體得分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
每場次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十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倘平手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b
、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倘相等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2〉團體過關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
每場次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十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
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一次賽。勝者繼續,敗者淘汰,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汰,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 
b.
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時,以未賽完選手之多者為勝;又不能決定時,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
〈3〉個人賽勝負:1.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四、竹劍:劍之長短、重量、以中華民國劍道協會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十五、報名辦法: 
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2月22日(星期五)截止請以限掛寄達郵戳為憑。 
報名處:桃園縣大溪鎮仁和路1段328巷38號 
中壢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吳家斌 收 電話:0975-927519
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原則上請以e-mail報名,報名後未收到e-mail回覆請來電確認。                   e-mail:zkendo999@gmail.com
報名費:團體組:得分賽每隊1,000元整,過關賽每隊1,000元整,個人賽每人200元整,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內含保險和便當)。大會提供團體組教練便當每隊1名。
十五、抽籤:訂定於102年2月26日(星期二)於晚上19:00抽籤。地址:桃園縣平鎮市金陵路2段330號(北勢國小活動中心)
十六、獎勵: 
1.
團體組:每組別錄取前四名(第三名並列)頒發獎盃獎狀,以資鼓勵。 
2.
個人賽:每組別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牌獎狀,以資鼓勵。
十七、申訴: 
1.
比賽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
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
如在比賽進行中,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如抗辯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不得再提出抗議。
十八、附則: 
1.
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 
2.
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 
3.
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以棄權論處。 
4.
開幕式訂於102年3月10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各單位請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
十九、領隊會議:102年3月10日(星期日)早上8時整於比賽場館召開。
二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
備註:
為維護學校安寧及清潔,比賽當天嚴禁於校區內酗酒、吸煙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