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2年台灣區秋季體育活動聯合競賽「劍道錦標賽」

下載競賽章程
下載報名表

 

一、宗    旨:配合政府推展全民休閒體育活動,加強各項體育活動,促進民眾身心健康,
              提高運動技術水準。
二、指導單位:台灣省政府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基隆市政府 基隆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縣市體育會聯合總會  台灣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
五、執行單位:台灣體育總會劍道協會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六、協辨單位:各縣市政府  各縣市體育會等
七、舉辦日期:(開幕)中華民國102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時整。
              (比賽)中華民國102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
八、舉辦地點:基隆市立體育館(基隆市信二路40號之1號2樓)。
九、比賽項目:團體得分賽、過關賽、個人賽  
**六月畢業學生以新學期入學學籍登記*

PS.(體育館二樓看台整修中不得進入,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團體得分賽:     

1.社會男子團體組 
2.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大專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
3.大專男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大專以上學生)
4.高中男子團體組 
5.高中女子團體組 
6.國中男子團體組 
7.國中女子團體組 
8.國小高年級團體組(5、6年級) 
9.國小低年級團體組(4年級(含)以下)

過  關  賽:

1.社會男子團體組 
2.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大專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
3.大專男子團體組(大專以上學生) 
4.高中男子團體組 
5.國中男子團體組
6.國小高年級團體組(5、6年級)  
7.國小低年級團體組(4年級(含)以下)

個  人  賽: 

1.社會男子個人賽 
2.女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大專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
3.大專男子組個人賽(大專以上學生)
4.高中男子組個人賽 
5.高中女子個人賽 
6.國中男子個人賽 
7.國中女子個人賽  
8.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5、6年級)
9.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5、6年級)
10.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4年級(含)以下)
11.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4年級(含)以下)
十、參加資格:
(一)團體賽:a、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b、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二)過關賽:a、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b、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三)個人賽:a、自由參加。
            b、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以備檢查,
            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不准出場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參加規則: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
十三、比賽辦法:〈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決定比賽賽制及時間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
〈1〉團體得分賽:
1.每隊註冊選手高中以上七名以內,國中以下五名以內。
2.高中以上每場出賽人數五人,出場未達三人時以棄權論,國中以下每場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勝負:
a、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倘平手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倘相等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2〉過關賽:
1.每隊註冊選手高中以上七名以內,國中以下五名以內。
2.每場出賽人數高中以上五人,國中以下三人,高中以上出場未達三人時,國中以下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勝負:
a.計時三分鐘,勝負一次賽。勝者繼續,敗者淘汰,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汰,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時,以未賽完選手之多者為勝;又不能決定時,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
〈3〉個人賽勝負: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四、竹    劍:劍之長短、重量、以中華民國劍道協會之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十五、報名辦法:
  • 日  期:自即日起至7月16日截止星期二(請以限掛寄達郵戳為憑)。
  • 報名處:204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207巷68-2號3F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簡至毅收  
  • 電話:(02)24270807    0939-038379
    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原則上請以e-mail 報名   
  • e-mail : iloveyoukendo@gmail.com   報名後未收到E-MAIL回覆請來電確認
  • 報名費:
    團體組:得分賽高中以上每隊2000元,國中以下每隊1,500元整,
    過關賽高中以上每隊2000元,國中以下每隊1,500元整,
    個人賽每人400元整,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內含保險和便當)。
    大會提供團體組及過關賽教練便當每隊1名。
十六、抽    籤:定於7月17日(星期三)於晚上19:00抽籤。
               地址: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106-1號 (基隆安樂區新西里里民會堂)
十七、獎    勵:                              
  1. 團體組:每組錄取前四名,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2. 過關賽:每組錄取前四名,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第四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3. 個人賽:取前六名,五、六並列第五,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五名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十八、申    訴:
1.比賽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如在比賽進行中,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如抗辯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不得再提出抗議。
十九、附    則:
1.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
2.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
3.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以棄權論處。
4.開幕式訂於102年8月31日上午9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
二十、領隊會議:102年8月31日(星期六)早上8時整於體育館召開。
二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