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A級裁判講習會暨全民運動會賽前裁判講習會

下載報名表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函

立案證書字號:台內社字第0940064378 號函核准立案
地址:112台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聯絡人:吳孟軒 0933-333-174
電話/傳真:(02)2891-8640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各縣市劍道委員會、103 年全民運動會全體裁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華劍相字第10304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活動辦法、報名表。
主旨:本會將舉辦「103 年度A 級裁判講習會暨全民運動會賽前裁判講習會」,敬請踴 躍報名參加,共襄盛舉,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3年8月7日體總輔字第103001279號函核定及依本會103 年度活動計劃內容辦理。
二、活動辦法及報名表請詳細參閱附件一(電子檔下載處:http://www.rocka.org.tw)。
三、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26日(五)至28日(日),上午8時開始。
四、舉辦地點:桃園創新技術學院綜合大樓1 樓(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3段414號)。
五、參加對象資格:凡具備下列之ㄧ者,皆可報名參加。
1.擔任103年全民運動會之裁判人員。
2.凡熱愛劍道運動者,具有本會劍道五段以上資格者。
3.持有本會核發之新版A級裁判證者(依規定應於有效期限六年內參加本會舉辦之A級講習會及 F.I.K.舉辦之國際裁判講習會複訓達三次(含)以上,期滿始得申請換發證照。請於報名時附上A 級裁判證正本,複訓合格者將於正本背面蓋認證章。)
4.符合申請本會A級裁判資格者(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裁判制度實施原則及本會裁判制度實施 辦法之規定:須為本會會員年滿23歲,具本會劍道五段以上資格並持有本會承認之B級裁判證 後,實際從事三年以上裁判工作,且成績優異者),本會將提報中華體總並經核定後,發給A級裁判證。請於報名時附上B級裁判證正本及1吋照片二張。
六、欲參加者請於103年9月15日(一)前填妥所附報名表(電子檔http://www.rocka.org.tw),連同報名費新台幣3000元整用限掛寄至本會辦理報名手續。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凡報名參加者請自備裁判旗、文具用品、攜帶劍道裝備及裁判服裝。請於9月26日上午8時整辦 理報到手續,參加講習課程。9月27、28日上午8時整需穿著裁判服裝,擔任2014年全國青少年暨高齡者劍道錦標賽之裁判作為實際演練。此次講習會測驗成績將視講習課程之參與和擔任裁 判之執行情況給予評分,合格者將提報中華體總並經核定後,發給A級裁判證書。講習期間本會 將提供保險、午餐,其餘食宿、交通等請自理。
八、本會會員欲繳常年會費者可於講習會現場繳交或利用銀行轉帳匯款,如有任何問題可與本會幹事 部吳孟軒先生聯絡,手機0933-333-174。

正本:本會全體會員、各縣市劍道委員會、103 年全民運動會全體裁判
副本:本會幹事部

理事長 吳相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