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報名表
下載簡章
一、依 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4年9月10日體總輔字第1040001609號函辦理。
二、宗 旨:推廣正確的劍道比賽及讓裁判能夠學習到更優良的審判觀念,健全國內裁判組織並予制度化,培養優秀裁判人才,提升國內裁判技術水準,以利我國劍道運
動全面推廣發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鳳山劍道協會。
七、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五)至8日(日),上午8時開始。
九、參加資格:凡具備下列之ㄧ者,皆可報名參加。
1.凡熱愛劍道運動者,具有本會劍道五段以上資格者。
2.持有本會核發之新版A級裁判證者(依規定應於有效期限六年內參加本會舉辦之A級講習
會及F.I.K.舉辦之國際裁判講習會複訓達三次(含)以上,期滿始得申請換發證照。請於報
名時附上A級裁判證正本,複訓合格者將於正本背面蓋認證章)
3.符合申請本會A級裁判資格者。(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裁判制度實施原則及本會裁判
制度實施辦法之規定:須為本會會員年滿23歲,具本會劍道五段以上資格並持有本會承
認之B級裁判證後,實際從事三年以上裁判工作,且成績優異者),本會將提報中華體總
並經核定後,發給A級裁判證。請於報名時附上B級裁判證正本及1吋照片二張。
十、報名辦法:
1.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10月15日(四)截止,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報名。
2.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收
3.電話/傳真:(02)2891-8640 0933-333-174 吳孟軒先生
4.E-mail:service@rocka.org.tw(電子郵件傳送後,請務必來電再確認收到否)。
5.報名費:每人新台幣3000元整,請連同大會專用報名表,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會。報名費可用現金或銀行匯款方式繳交,不接受現場繳費。(E-mail報名者務必於三天內將報名費寄至本會,報名費未繳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不予報名)
※報名參加後如不能出席參加本次講習會時,報名費全部沒收做為本次活動經費。
※【匯款銀行:安泰商業銀行石牌簡易型分行 帳號:05012600222100戶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十一、凡報名參加者,請自備裁判旗、文具用品、攜帶劍道裝備及裁判服裝,以利示範演練及實務操作課程之實施。請於11月6日上午8時整理報到手續,參加講習課程。11月7、8日
上午8時整需穿著裁判服裝,擔任2015年全國青少年暨高齡者劍道錦標賽之裁判作為實際
演練。此次講習會測驗成績將視講習課程之參與和擔任裁判之執行情況給予評分,合格者
將提報中華體總並經核定後,發給A級裁判證書。
十二、講習期間本會將提供保險、午餐(素食者需事先註明),其餘食宿、交通等費用請自理。
十三、本次講習會之指導講師由本會聘任。
十四、本會舉辦之所有講習會將列入日後申請稱號段位審查之評分考量。
十五、本計畫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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