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桃園市第一屆議長盃劍道錦標賽競賽成績

 
名 次 / 組 別
冠  軍
亞  軍
季  軍
季  軍
優  勝
 
 
社會男子組
台北劍道館
淡江劍友
中壢區
劍道委員會
陸官校友隊D
寶藏巖劍道館藍
女子組
南投縣
劍道委員會
台北劍道館
寶藏巖劍道館藍
慧燈中學
士林高商
大專男子組
大和
輔仁大學B
台北劍道館
蘭陽劍道高校
龍隊
開南大學A
高中男子組
慧燈中學A
板橋劍道館
台北劍道館
宜蘭高商A
汐心劍道館
國中男子組
桃園市
大竹國中
六修劍道館
台北劍道館
明石館
慧燈中學
國中女子組
中壢區
劍道委員會A
新北市
中壢區
劍道委員會B
X
竹圍劍道館
國小高年級
男子組
中山運動中心
板橋劍道館
文山一心館
桃園市
新莊國小B
六修劍道館A
國小低年級
男子組
中壢區
劍道委員會A
板橋劍道館A
竹圍劍道館
光復劍道館B
華興小學A
國小女子組
中壢區
劍道委員會A
中山運動中心
南港國小
基隆劍道
訓練中心
苗栗縣
尖山國小
 
名 次 /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社會男子組
陳之強
王天龍
張弘宗
林豪駿
余主恩
朱漢屏
社會女子組
施惠美
王新惠
陳文柔
陳鳳儀
陳智敏
余珮瑛
大專男子組
余昀皓
李杰珉
沈家輝
宋泰徵
郭建翊
邱士哲
大專女子組
許  崴
簡瑩珊
曹立嫻
盧宣豫
鄭伊廷
江  倩
高中男子組
張志丞
吳  笛
黃弘傑
黃梓倫
吳  箏
黃亞晨
高中女子組
何玉華
吳思函
林晏汝
彭亮瑜
郭珮羽
余芷君
國中男子組
劉康益
游尚霖
黃祥豐
彭昭元
林韡韜
吳紹鳴
國中女子組
彭懷葇
陳怡伶
張詠毓
黃乙玲
施秀儀
施儀璟
國小高年級
男子組
譚書懃
王振嘉
賴浩文
楊尚勳
王葦凱
張翰堂
國小低年級
男子組
陳江垣龍
李丞豪
闕辰峻
常  驛
陳冠廷
王煒傑
國小高年級
女子組
游雅珺
鍾佳雯
楊悅伶
林景賢
張采瑄
江芷諭
國小低年級
女子組
李紫涵
韓芷瑜
黃芷珺
吳育瑄
吳偵甄
林以文

 

 

下載報名表
一、宗旨:提倡宣導劍道運動風氣,倍增劍道運動人口,藉由劍道的特性養成重視禮節,嚴守信義,鍛鍊強健體魄。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議會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劍道協會、開南大學
五、執行單位:中壢區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六、協辨單位:大溪區體育會劍道委員會、桃園創新技術學院桃園市北勢國小、成功工商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17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
八、比賽地點:開南大學體育館(桃園市蘆竹區開南路1號)
九、比賽項目:團體得分賽、團體過關賽、個人賽
《團體得分賽》
1.社會男子組
2.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高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如隊伍數足夠將另行分組。
3.學生男子組(各縣市之各級高中、大學、研究所、博士學生)如隊伍數足夠將另行分組。4.國中男子組
5.國中女子組
6.國小高年級男子組(五、六年級)
7.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四年級(含)以下)
8.國小女生組
※以上各組別參賽隊伍數未達六隊取消該組比賽。
《團體過關賽》
1.社會男子組
2.女子團體組(各縣市之各級高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如隊伍數足夠將另行分組。
3.學生男子組(各縣市之各級高中、大學、研究所、博士學生)如隊伍數足夠將另行分組。4.國中男子組
5.國中女子組
6.國小高年級男子組(五、六年級)
7.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四年級(含)以下)
8.國小女生組
※以上各組別參賽隊伍數未達六隊取消該組比賽。
《個人賽》
1.社會男子個人賽
2.女子組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高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如人數足夠另行分組。
3.學生男子個人賽(各縣市之各級高中、大學、研究所學生)如人數足夠將另行分組。
4.國中男子組
5.國中女子組
6.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五、六年級)
7.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四年級(含)以下)
8.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五、六年級)
9.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四年級(含)以下)
※以上各組別參賽人數未達八人取消該組比賽。
十、參加資格:
1.團體賽:
a、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b、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
2.個人賽:
a、自由參加。
b、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以備檢查,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不准出場比賽。
十一、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參加規則: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
十三、比賽辦法: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決定比賽賽制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
〈1〉團體得分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次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十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倘平手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倘相等時,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
〈2〉團體過關賽:
1.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
2.每場次出賽人數三人,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每場賽前10分鐘提出場名單(得隨場變更),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
3.勝負:a.計時三分鐘,勝負一次賽。勝者繼續,敗者淘汰,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汰,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
b.循環賽時,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如三隊以上相等時,以未賽完選手之多者為勝;又不能決定時,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
〈3〉個人賽勝負:1.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四、竹劍:劍之長短、重量、以中華民國劍道協會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十五、報名辦法:
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24日(星期五)截止,請以限掛寄達郵戳為憑。
報名處:桃園市大溪區仁和路一段328巷38號
中壢區體育會劍道委員會吳家斌收電話:0975-927519
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郵寄費用,原則上請以e-mail報名,報名後未收到回覆請來電確認。e-mail:zkendo999@gmail.com
報名費:團體組:得分賽每隊1,000元整,過關賽每隊1,000元
個人賽:每人200元整,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內含保險和便當),大會提供團體組教練便當每隊1名。
十六、抽籤:訂定於104年4月28日(星期二)於晚上七時三十分抽籤。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2段330號(北勢國小活動中心)
十七、獎勵:
1.團體組:每組別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狀,以資鼓勵。
2.個人賽:每組別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牌獎狀,以資鼓勵。
十八、申訴:
1.比賽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如在比賽進行中,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如抗議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不得再提出抗議。
十九、附則:
1.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
2.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
3.團體賽應於賽前10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以棄權論處。
4.開幕式訂於104年5月17日上午八時三十分於比賽場地舉行,各單位請於比賽當日上午八時前辦理報到並領取秩序冊。
二十、領隊會議:104年5月17日早上八時整於比賽場館召開。
二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有權修正之。
備註:
為維護學校安寧及清潔,比賽當天嚴禁於校區內酗酒、吸煙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