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劍道協會第11屆第2次會員大會決議通知

立案證書字號:台內社字第0940064378 號
函核准立案
地址:112-41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聯絡人:吳孟軒0933-333-174
電話/傳真:(02)2891-8640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持有本會核發段位證書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5日
發文字號:華劍相字第105004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主旨:檢送本會「最新章程」及「第11屆第2次會員大會決議案」相關規定事項,自即日起實行,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本會104年11月22日第11屆第2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報經內政部104年12月22日台內團字第1040447199號函准予備查。
二、大會決議案明訂本會會員及非本會會員但持有本會核發段位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撤銷其會員資格及段位。
1.背叛中華民國通緝有案者。
2.褫奪公權者。
3.受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4.患精神病及不良嗜好者。
5.不遵守本會章程及違背本會決議案者。
6.違反體育精神而有顯著之言論及行動者。
7.團體會員會務活動停頓達一年以上者。
8.攻訐本會致損害本會之聲譽或權益。
9.加入其他與本會會務相牴觸之組織。
10.擅自接受非本會授權辦理之段級位審查或辦理其他各項活動。
11.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理事會決議時,經理事會決議,會員大會追認通過予以除名,撤銷其會員資格及其段位。
三、旨揭最新章程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rocka.org.tw下載。
正本:本會全體會員、持有本會核發段位證書者
副本:本會幹事部

理事長 吳相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