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B級裁判講習會暨全民運動會賽前裁判講習會

下載章程
下載報名表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5年7月7日體總輔字第1050001127號函辦理。
二、宗旨:推廣正確的劍道比賽及讓裁判能夠學習到更優良的審判觀念,健全國內裁判組織並予制度化,培養優秀裁判人才,提升國內裁判技術水準,以利我國劍道運動全面推廣發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五、承辦單位:南亞科技大學。
六、協辦單位:桃園市劍道協會、中壢區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七、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五)至16日(日),上午8時開始。
八、舉辦地點:南亞科技大學綜合大樓1樓體育館(原桃園創新技術學院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414號)。
九、參加資格:凡具備下列之ㄧ者,皆可報名參加。
1.擔任105年全民運動會之裁判人員。
2.凡熱愛劍道運動具有本會劍道四段以上資格,有意學習劍道裁判執法訓練者。
3.符合申請本會B級裁判資格者。(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裁判制度實施原則及本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之規定:須為本會會員年滿20歲,具本會劍道四段以上資格並持有C級裁判證後,實際從事二年以上裁判工作,且成績優異者),本會將提報中華體總並經核定後,發給B級裁判證。請於報名時附上C級裁判證正本及1吋照片二張。
十、報名辦法:
1.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9月20日(二)截止,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報名。
2.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中華民國劍道協會收
3.電話/傳真:(02)2891-86400933-333-174吳孟軒先生
4.E-mail:service@rocka.org.tw(電子郵件傳送後,請務必來電再確認收到否)。
5.報名費:每人新台幣2000元整,請連同大會專用報名表,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會。報名費可用現金或銀行匯款方式繳交,不接受現場繳費。(E-mail報名者務必於三天內將報名費寄至本會,報名費未繳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不予報名)

※報名參加後如不能出席參加本次講習會時,報名費全部沒收做為本次活動經費。
※【匯款銀行:安泰商業銀行石牌簡易型分行帳號:05012600222100戶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十一、凡報名參加者,請自備裁判旗、文具用品、攜帶劍道裝備及裁判服裝,以利示範演練及實務操作課程之實施。請於10月14日上午8時整理報到手續,參加講習課程。10月15、16日上午8時整需穿著裁判服裝,擔任2016年全國青少年暨高齡者劍道錦標賽之裁判作為實際演練。此次講習會測驗成績將視講習課程之參與和擔任裁判之執行情況給予評分,合格者將提報中華體總並經核定後,發給B級裁判證書。
十二、講習期間本會將提供保險、午餐(素食者需事先註明),其餘食宿、交通等費用請自理。
十三、本次講習會之指導講師由本會聘任。
十四、本會舉辦之所有講習會將列入日後申請稱號段位審查之評分考量。
十五、本計畫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