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7屆世界劍道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成績表

2018年第17屆世界劍道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成績表
(2018.3.10 於桃園市青溪國中劍道館)
男子組成績表

第一階段:各組第一名為正選選手,第二、三、四名抽籤,參加第二階段。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A
蔡嘉倫
李俊毅
劉宥閎
蘇耿賢
B
翁顥璋
彭柏蒼
林益誠
莊仕丞
C
朱建維
劉家偉
李杰珉
姜尚晏
D
陳威存
林益新
曾子銓
安良岡龍太朗
第二階段:各組第一名為正選選手,第二名抽籤,參加第三階段。
 
第一名
第二名
E
劉家偉
李杰珉
F
彭柏蒼
李俊毅
G
林益誠
林益新
第三次階段:第一、二、三名依序為候補選手:1、2、3。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H
林益新
李杰珉
李俊毅
 
女子組成績表

第一階段:各組第一名為正選選手,第二、三、四名抽籤,參加第二階段。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A
許 崴
邱詩容
蔡佳芳
梁晴嵐
B
李雅玲
黃亭蓉
陳翠娟
簡彣恩
C
劉家榕
陳智敏
劉佳盈
黃淑茵
D
游妤璇
吳昀庭
劉怡婷
施芷玫
第二階段:各組第一名為正選選手,第二名抽籤,參加第三階段。
 
第一名
第二名
E
劉佳盈
吳昀庭
F
陳翠娟
蔡佳芳
G
邱詩容
劉怡婷
第三次階段:第一、二、三名依序為候補選手:1、2、3。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H
劉怡婷
吳昀庭

 


 

協會重要通知:

本次3月10日國手選拔賽比賽地點,因場地因素,改至桃園市青溪國中劍道館(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24號)。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2018年第17屆世界劍道錦標賽
國家代表隊第二次選拔賽(決選)競賽規程

下載競賽章程
下載報名表
一、宗旨:為參加國際劍道聯盟(F.I.K.)2018年9月12日至9月16日於韓國仁川舉辦每三年一次之第17屆世界劍道錦標賽(17WKC),將舉辦本次選拔賽,選出男、女各7位國家代表隊選手,代表我國參加比賽,爭取最佳成績,為國爭光,以提升劍道國際地位。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四、協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五、第二次選拔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時開始。
六、第二次選拔地點:桃園市青溪國中劍道館(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24號)
七、比賽分組:(一)男子組。(二)女子組。
八、參加資格:
(一)入選第一次選拔賽之男、女各16位代表隊預選選手。
(二)如有心臟病、高血壓、氣喘、孕婦、中耳炎、癲癇、視聽嚴重障礙、四肢殘廢畸形、身體狀況不宜劇烈運動或其他慣性不適比賽之痼疾等等狀況者,報名時請慎重考慮。如有發生不適或產生危險之情況,其責任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注意事項:
(1)尚有兵役義務者,請勿報名。若於當選後經查尚有兵役義務,因國防部未能准予參加集訓及出國參賽者,將取消國家代表隊選手資格。
(2)於17WKC比賽前無法配合本會之國家代表隊集訓計畫及出國參賽者,請勿報名。
(3)根據國際劍道聯盟規定參加比賽之選手需為本會會員。若非會員選上代表隊選手,須加入本會個人會員,方可代表我國參加比賽。
九、比賽制度:採分組循環賽制(分三階段循環)。
第一階段循環賽:
選出4位正選選手。依預選16位選手親自抽籤,分四組循環,各組第1名為正選選手。
第二階段循環賽:
選出3位正選選手。第一階段各組第2、3、4名親自抽籤,分三組循環,各組第1名為正選選手。各組第2名進行抽籤,參加第三階段循環賽。
第三階段循環賽:
選出3位候補選手。第二階段循環賽各組第2名進行循環賽,依比賽結果順序排定為後補一、二、三名選手。
※此次分組循環賽制,雙方必須比出勝負,若該組兩人積分(勝負人數)相同時,以該兩人比賽時之勝者為勝;若該組三人以上積分(勝負人數)相同,以該勝負相關人員比賽時之勝者為勝,若該勝負相關人員比賽時成績相互抵觸(互咬)時,以該勝負相關人員得分支數多者為勝。若再相同,以該勝負相關人員失分少者為勝。若再相同時,加賽決定之。
十、比賽辦法:個人賽計時四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一、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竹劍規定:劍之長短、重量,以下列之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一)男子組:劍長120公分以下,重量510公克以上;持雙劍者,長刀劍長114公分以下,重量440公克以上;短刀劍長62公分以下,重量280~300公克以下。
(二)女子組:劍長120公分以下,重量440公克以上;持雙劍者,長刀劍長114公分以下,重量400公克以上;短刀劍長62公分以下,重量250~280公克以下。
十三、報名辦法: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26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準,逾時不予報名)。
(二)地址:112-41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中華民國劍道協會收
(三)電話/傳真:(02)2891-8640手機:0933-333-174吳孟軒先生(傳真後,請來電確認)
(四)報名費:每人新台幣貳仟元整。
(五)手續:請用大會專用報名表(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rocka.org.tw/下載電子檔)以電腦膳打後寄送電子檔至本會E-mail:service@rocka.org.tw(郵件主旨:參賽人名-第17屆WKC國家代表隊第二次決選報名表)。並列印紙本連同報名費,以限時掛號寄交本會。(不接受現場繳費,費用可用郵政匯票、現金袋或銀行匯款方式繳交,未繳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不予報名)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匯款銀行:安泰商業銀行石牌簡易型分行帳號:05012600222100戶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傳真及電子郵件報名者務必以電話再確認收到否,並於三天內將報名費寄至本會)。
十四、保險:由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新台幣參佰萬元,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人身險。※選手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務必填寫正確,未填者及資料不全者無法辦理保險,視同放棄權益。
十五、各參加人員一切費用自理,請自備比賽用紅白帶。【大會僅提供比賽當天有賽程之選手中午便當。素食者需事先註明。其餘人員恕不提供,請自行處理】。
十六、抽籤:本次比賽為求公平、公正、公開,於比賽當天由各參加人員親自抽籤並分配組別,如未依規定抽籤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七、錄取名額:
(一)本次選拔男、女子各選出7位為國家代表隊選手,代表我國參加2018年9月國際劍道聯盟(F.I.K.)於韓國仁川舉辦第17屆世界劍道錦標賽(17W.K.C.)。
(二)代表隊選手名單,由大會公佈,並由中華民國劍道協會頒發當選證書以資鼓勵。
十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費收入除支付選拔賽所需相關費用外,如有結餘款,將全數作為補助參加2018年第17屆世界劍道錦標賽相關之經費。
(二)參加2018年第17屆世界劍道錦標賽所需相關經費,除向政府機關申請補助款及各界人士捐贈款項外,若經費仍不足時,代表隊之領隊、管理、教練及選手需自行負擔。
(三)正選選手於獲得代表隊資格後,將請其簽署後附之切結書,俾便中華民國劍道協會辦理後續參加世界劍道錦標賽之相關作業。
十九、申訴:
(一)比賽中之爭議事項,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二)對對戰人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該場比賽開始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合法之抗議應予事實發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由大會之審判委員會審議,如抗議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四)審判委員會於接到抗議書後應即召開會議,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提抗議。
二十、附則:
(一)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比賽,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會議處之。
(二)如有不合規定之選手或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將以取消資格論處。
(三)比賽雙方若有違反運動精神(如:消極比賽、放水、侮辱/傷害對手..等),經查屬實將以取消資格論處。
(四)開幕式訂於107年3月10日上午9時於比賽場地舉行,參加人員應於當日上午8時30分辦理報到領取資料。
(五)為維護比賽場地,所有人員一律脫鞋進入會場,並請隨時維持場地清潔。
二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