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44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
108學年度第44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比賽成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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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冠軍 |
亞軍 |
季軍 |
殿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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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得分賽 |
大專男子組 |
大華 |
臺灣 |
元智大學劍道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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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女子組 |
臺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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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子組 |
臺中市 |
臺中市 |
臺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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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子組 |
臺中市 |
臺中市 |
臺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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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女子組 |
臺中市 |
臺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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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過關賽 |
大專男子組 |
大華 |
臺灣 |
元智大學劍道社 |
臺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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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女子組 |
臺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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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子組 |
臺中市 |
臺中市 |
臺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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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子組 |
臺中市 |
臺中市 |
臺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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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女子組 |
臺中市 |
臺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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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賽 |
大專男子組 |
彭柏蒼 |
萬昱祥 |
林昭成 |
廣瀨裕二 |
王正勛 |
駱為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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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女子組 |
黃乙玲 |
葉子芸 |
廖翊涵 |
熊雅妮 |
黃愉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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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子組 |
周俊安 |
張兆喆 |
游秉桀 |
許祐銓 |
王振嘉 |
楊廷寬 |
劉讓謹 |
王暄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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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子組 |
陳冠吟 |
蘇郁秀 |
游雅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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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男子組 |
余權恩 |
陳江垣龍 |
楊承諺 |
王一宏 |
李丞豪 |
闕辰峻 |
簡嘉威 |
李頌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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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女子組 |
曹維婷 |
黃芷珺 |
黃歆雅 |
連予淨 |
王欣瑜 |
李尚芸 |
吳櫻蕾 |
吳昕穎 |
108學年度第44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 3/28(六)賽程場地圖
司令台 |
第一場地 |
國中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
第二場地 |
大專男子組團體得分賽預賽4-6 |
第三場地 |
大專男子組團體得分賽預賽1-3 大專男子組團體得分賽決賽 |
※註:比賽時間及場地得視比賽狀況機動調整。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辦理108學年度第44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防疫措施,務必配合辦理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公告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2日
主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措施,108學年度第44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教育部升學指定盃賽)相關事項如說明,懇請所有與會人員 務必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參加教育部體育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舉辦國內體育活動研商會議暨近期舉辦室內賽事活動防疫政策宣導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次將縮小賽會規模,舉辦日期改為3月28日(六)一天,取消國小組的比賽,且取消開放場地熱身、開幕式和閉幕式,以盡量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三、3月28日(六)上午8時辦理報到/竹劍檢驗;8時30分開始比賽。
四、所有與會人員請自備口罩,落實自主健康管理,當天一律從臺北體育館正門口進入,進行量體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得入館)及酒精消毒後搭右側電梯上 四樓會場。
五、參賽單位及選手一律在看台座位區,聽從競賽組廣播入場檢錄準備比賽,每次入場前將再進行酒精消毒及量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得進入會場比賽並由該隨隊人員協助其盡速就醫。
六、選手完賽後須離場上看台座位區休息,若無賽程時請全程配戴口罩。
七、裁判若無下場執行任務時請全程配戴口罩;工作人員請全程配戴口罩。
八、請各參賽單位代表報到後,先檢查秩序冊上所載之選手名字是否有誤,如有發現錯誤請直接至競賽組作修正,以利賽後獎狀之製作。參賽選手到達比賽場地換裝後,請先至至竹劍檢驗處驗(秤)劍。
九、各參賽單位及選手需自備比賽用紅白帶;腰垂未掛名袋之選手不得出賽。
十、各組比賽成績出來後,由大會宣佈並隨即進行頒獎,請各得獎單位/選手統一穿著道服、胴及腰垂(需掛名袋)至司令台前領獎。本次只頒發獎盃,獎狀由本會製作後採郵寄方式送達。
十一、為維護比賽場地,所有人員進入會場前請先脫鞋後再進場,並請配合將便當盒、廚餘、瓶罐分類後丟置於指定之垃圾桶,嚴禁亂丟垃圾。請各參加單位於離開休息區及場地前,檢查周遭環境,隨時維持休息區及場地之清潔。
十二、臺北市立體育館均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於場館內吸菸者,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可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為維護其他人之健康權益,請共同遵守禁菸規定。為推動節能減碳、垃圾減量,請加強宣導自備餐具及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或瓶裝水。
十三、國小組已報名繳費之參賽單位,本會將全額退費,由幹事部個別通知辦理。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現場公布為準。 以上特此公告,防疫期間,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諒察。
理事長 鄭朝俊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函
立案證書字號:台內社字第0940064378號
函核准立案
地址:112-41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聯絡人:吳孟軒 0933-333-174
電話/傳真:(02)2891-8640
電子信箱:service@rocka.org.tw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各縣市劍道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華劍朝字第109009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競賽規程、專用報名表。
主旨:本會將舉辦「108學年度第44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敬請踴躍報名參加,共襄盛舉,請 查照。
說明:
一、 本賽會業經教育部體育署109年1月13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90000254號函核准並依本會109年度活動計劃內容辦理。
二、本賽會為108學年度符合教育部體育署辦理之運動績優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指定盃賽。
三、報名辦法參閱附件競賽規程 (請至本會網站下載http://www.rocka.org.tw)
。
四、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28日(六)至29日(日),上午8時30分開始。
五、比賽地點:臺北市立體育館四樓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六、欲參加者請於109年3月3日(星期二)前,用專用報名表以電腦膳打後傳送電子檔至本會E-mail:service@rocka.org.tw,並列印紙本連同報名費及便當費,以限時掛號寄交本會:
(1)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收
(2)連絡電話/傳真:0933-333174 /(02)2891-8640
七、本會會員欲繳常年會費者可於比賽現場繳交或利用銀行轉帳匯款,如有任何問題可與本會幹事部吳孟軒先生聯絡。
銀行名稱:安泰商業銀行 帳號:05012600222100 戶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正本:本會全體會員、各縣市劍道委員會
副本:本會幹事部
理事長 鄭朝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