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函
  立案證書字號:台內社字第0940064378號函核准立案
 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聯絡人:吳孟軒0933-333-174
 電話/傳真:(02)2891-8640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發文字號:華劍朝字第114001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本會將舉辦「國際劍道連盟(F.I.K.)亞洲區國際裁判講習會」,請 查照。說明: 一、依據本會114年度活動計劃內容辦理。二、舉辦日期:民國114年3月8日(六)至3月9日(日)。時間表:
    3月8日(六) 09:00~17:00 開幕式、裁判講習會、合同稽古。
 18:30~21:00 歓迎晚宴(福華文教會館)
3月9日(日) 09:00~13:30 裁判講習會、合同稽古。
 三、舉辦地點:臺大綜合體育館B1技擊室(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與辛亥路口)。 四、參加資格:凡具備下列之ㄧ者繳交相關費用及填報資料後,需經本會資格審核通過後,錄取本次學員資格。【未錄取者報名費如數退還。經本會審核錄取者,如不能全程參加本次講習會時,報名費不退還做為本次活動經費。本活動屬國際總會正式活動,未能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
     1.具有本會劍道五段以上且時常練習並有意學習劍道最新裁判執法訓練者,年齡不限。 2.持有本會核發之新版甲(A)級裁判證參加複訓者【依規定應於有效期限六年內參加本會舉辦之甲級講習會及F.I.K.舉辦之國際裁判講習會複訓達三次以上,期滿始得申請換發證照。請於報名時附上甲(A)級裁判證及複訓證明正本,複訓合格者將於正本背面蓋認證章】。
 3.第20屆世界劍道錦標賽之裁判候選者必須參加。
 五、報名費每人5,000元整【含保險、3/8(六)歡迎晚宴餐費】。欲報名參加者,即日起至2月5日(三)下午三點以前(逾時不受理報名)親自與本會副祕書長吳孟軒先生聯絡,填寫報名表並同時繳交報名費,送交本會審核。
        聯絡手機/LINE ID:0933-333-174 傳真:(02)2891-8640
 E-mail:service@rocka.org.tw
 六、講習期間本會將供應保險、午餐,其餘食宿請自理。如需住宿者可由本會統一代為安排預訂。 七、本次錄取學員將優先聘任為113學年度第49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之裁判。 八、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5月14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30019821號函示:本會舉辦或參加國內外賽事、訓練、段位審查會、各級講習會等活動之教練、審查委員、講師、裁判、工作人員或經本會指派任務或邀請參與之人員,均須具備相應職務之證照及資格,並應避免有涉及性別平等爭議事件之人員參與。正本:全體會員副本:本會幹事部
  理事長 鄭朝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