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函
立案證書字號:台內社字第0940064378號
函核准立案
地址:112台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聯絡人:吳孟軒 0933-333-174
電話/傳真:(02)2891-8640
電子信箱:service@rocka.org.tw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
發文字號:華劍朝字第11402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報名表。
主旨:本會舉辦「114年度劍道丙級裁判講習會」,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在案及依本會114年度活動計劃內容辦理。
三、舉辦日期:民國114年5月23日(五)至5月25日(日),上午8時30分開始。
四、舉辦地點:
5月23、24假高雄市-康楊運動休閑中心(高雄市鳳山區民興路80號3樓)。
5月25日假高雄市-苓雅運動中心西館(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6號)。
五、參加資格:凡具備下列之ㄧ者皆可報名並經本會資格審核通過後,取得本次參加資格。【嚴禁遲到早退,未能三天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
1.凡熱愛劍道運動並有意學習最新劍道裁判執法訓練者。
2.已持有本會核發之丙(C)級教練證複訓者。
3.符合申請本會劍道丙級裁判資格者。【依中華體總裁判制度實施原則及本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之規定:須為本會會員年滿20歲,高中以上學歷畢業,具本會劍道三段以上資格,熱愛劍道運動並全程參加丙級裁判講習會後(無遲到早退之情事),經考試及格者】,本會將提報中華體總並經核定後,發給丙級裁判證。
六、報名辦法:自即日起至5月8日(四)截止。請將專用報名表以電腦膳打後寄送電子檔至 E-mail:service@rocka.org.tw(郵件主旨:姓名-114年度劍道丙級裁判講習會報名表)。並列印紙本連同報名費每人 3,600 元整及相關資料,以限時掛號寄交本會審核,郵 戳為憑,逾時不予報名(費用可用匯票、現金袋或銀行匯款方式繳交,不接受現場繳費。未繳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不予報名)。
※經本會審核錄取後,如不能全程參加本次講習會及有遲到早退之情事時,報名費全部沒收做為本次活動經費。
七、本次錄取之學員、申請晉升丙級裁判者5月25日上午8時整需穿著裁判服裝,擔任114年度高雄市議長盃劍道錦標賽之裁判作為實際演練。此次講習會測驗成績將視講習課程之參與度和擔任裁判之執行情況給予評分,合格者將提報中華體總並經核定後,發給丙級裁判證書。
八、經本會審核錄取者,請自備裁判旗、文具用品、攜帶劍道裝備及裁判服裝。講習期間本會將提供保險(請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人身險)、午餐,其餘食宿、交通等請自理。
正本:本會全體會員
副本:本會幹事部
理事長 鄭朝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