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49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
(教育部運動績優生升學指定盃賽)

大會注意事項/各組別報到檢錄時間/場地賽程圖

本次比賽場地,因使用臺中市立沙鹿國中體育館辦理比賽,為使賽會順利,懇請所有與會人員務必配合以下事項:
一、沙鹿國中校內停車場因車位有限,校內只能停大會職員及裁判老師的車子入內停車(需持有大會專用停車證憑證入校)。其餘參與比賽領隊、教練、管理、選手、家長等車輛請停於校外路上停車格或校外停車場。
二、本次賽會將於3月29日上午8點30分舉行開幕式,請各參賽單位當天依照大會宣佈事項配合辦理。僅開放賽會相關人員(大會職員、裁判、工作人員、有造冊登錄之教練/選手)進入比賽場地內。其餘人員請在座位看台區觀賽,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以盡量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三、本次賽程安排第一天進行團體得分賽及團體過關賽,第二天進行個人賽。比賽時間及場地得由大會視當天比賽狀況機動調整。若第一天團體賽程無法完成,未完成之賽程將移至第二天上午先進行。請參賽人員務必依照下列各組別報到時間準時進行檢錄和竹劍檢驗。
◎3月29日(六)比團體得分賽/團體過關賽。各組別參賽隊伍報到檢錄時間如下:
8:00報到之組別=國小女子組、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國中女子組、國中男子組、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高中女子組。
9:00報到之組別=大專男子組。
12:00報到之組別=高中男子組。
12:30報到之組別=大專女子組。
◎3月30日(日)比個人賽。各組別參賽選手報到檢錄時間如下:
8:00報到之組別=高中女子組、國中男子組。
8:30報到之組別=國中女子組、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國小高年級男子組。
10:00報到之組別=高中男子組。
11:00報到之組別= 國小中年級女子組、國小高年級女子組。
12:30報到之組別=大專女子組、大專男子組。
四、請各參賽單位代表報到後,先檢查秩序冊上所載之選手名字是否有誤,如有發現誤請直接至競賽組作修正,以利賽後獎狀之製作。
五、各參賽單位及選手需自備比賽用紅白帶;腰垂未掛名袋之選手不得出賽。
六、五人制團體賽出賽名單:出賽選手四人時,次鋒不排入;出賽選手三人時,次鋒、副將不排入。
七、各組比賽成績出來後,由大會宣佈並隨即進行頒獎,請各得獎單位/選手統一穿著道服、胴及腰垂(需掛名袋)至司令台前領獎。
八、為維護比賽場地,所有人員進入會場前請先脫鞋後再進場。請各位於離開休息區及場地前,檢查周遭環境,嚴禁亂丟垃圾,隨時維持休息區及場地之清潔。
九、嚴禁於比賽場地內吸菸、嚼檳榔、喝酒及其他造成負面教育之不當行為。於場館內吸菸者,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可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為維護其他人之健康權益,請共同遵守禁菸規定。為推動節能減碳、垃圾減量,請加強宣導自備餐具及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
十、依據競賽規程第十二條關於本次比賽竹劍的規範基準,如下所示: 竹劍須符合下列規範事項。此外於比賽當天需接受量測與檢查。
1.竹劍的長度(全長與先革長度)、重量、粗細(先革前端對邊直徑以及距前端八公分之竹片部位對角直徑值)需符合圖表一(竹刀之標準)以及圖表二(竹刀的量測方法)。此外,竹劍形狀應以刀尖端部位為竹片部最細之部分,由先端向物打部 位逐漸變粗。
2.四片竹片間間距若過大或有進行顯著影響安全性之加工或有形狀上變異者不得使用。
3.竹劍的標準(圖表一與圖表二同比賽規則)

十一、本活動性騷擾申訴管道: 承辦人:副秘書長 吳孟軒先生;電話/傳真:02-2891-8640 手機:0933-333-174。 電子信箱:service@rocka.org.tw。
十二、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5月14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30019821號函示:本會舉辦或參加國內外賽事、訓練、段位審查會、各級講習會等活動之教練、審查委員、講師、裁判、工作人員或經本會指派任務或邀請參與之人員,均須具備相應職務之證照及資格,並應避免有涉及性別平等爭議事件之人員參與。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現場公布為準。

 

 

理事長 鄭朝俊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113學年度第49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
3/29(六)賽程場地圖

司令台

 

第一場地
國中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國中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高中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高中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第二場地
第三場地
國中女子組團體得分賽
國中女子組團體過關賽
高中女子組團體得分賽
高中女子組團體過關賽
大專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1.4-7.12-13.16.18..20.21
大專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1.4-7.12-13.16.18..20.21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大專女子組團體得分賽
大專女子組團體過關賽

第四場地
第五場地
國小女子組團體得分賽
大專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2-3.8-11.14.15.17.19.22
大專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2-3.8-11.14.15.17.19.22
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團體得分賽
國小女子組團體過關賽
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團體過關賽
※註:本次賽程安排原則上第一天進行團體得分賽及過關賽,第二天進行個人賽。 若第一天團體賽程無法完成,未完成之賽程將移至第二天上午先進行。 請參賽選手務必依照各組別報到時間準時進行檢錄和竹劍檢驗。 比賽時間及場地得由大會視當天比賽狀況機動調整。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113學年度第49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
3/30(日)賽程場地圖

司令台

 

第一場地
高中女子組個人賽
國中男子組個人賽決賽5-8
國中女子組個人賽決賽5-8
國小中年級女子組個人賽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個人賽決賽
國小高年級女子組個人賽
大專男子組個人賽決賽4-7

第二場地118
第三場地113
國中男子組個人賽預賽A組
國中女子組個人賽預賽B組
國中女子組個人賽決賽1-4
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個人賽預賽A組
大專女子組個人賽預賽A、B組
大專女子組個人賽決賽1-3
大專男子組個人賽預賽C組
國中男子組個人賽預賽B組
國中男子組個人賽決賽1-4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個人賽預賽B組
高中男子組個人賽預賽B組
大專男子組個人賽預賽D組
大專男子組個人賽決賽1-3

第四場地
第五場地
國中男子組個人賽預賽C組
國中女子組個人賽預賽A組
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個人賽預賽B組
國小中年級男子組個人賽決賽
大專女子組個人賽預賽C、D組
大專女子組個人賽決賽4-7
大專男子組個人賽預賽A組
國中男子組個人賽預賽D組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個人賽預賽A組
高中男子組個人賽預賽A組
高中男子組個人賽決賽
大專男子組個人賽預賽B組
※註:本次賽程安排原則上第一天進行團體得分賽及過關賽,第二天進行個人賽。 若第一天團體賽程無法完成,未完成之賽程將移至第二天上午先進行。 請參賽選手務必依照各組別報到時間準時進行檢錄和竹劍檢驗。 比賽時間及場地得由大會視當天比賽狀況機動調整。

 

 


 

下載競賽章程
下載報名表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函

立案證書字號:台內社字第0940064378號
函核准立案
地址:112-41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聯絡人:吳孟軒 0933-333-174
電話/傳真:(02)2891-8640
電子信箱:service@rocka.org.tw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華劍朝字第114004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競賽規程、專用報名表。
主旨:本會將舉辦「113學年度第49屆全國學生劍道錦標賽」,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本賽會業經教育部體育署114年1月10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40000107號函核准並依本會114年度活動計劃內容辦理。
二、本賽會為114學年度符合教育部體育署辦理之運動績優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指定盃賽。
三、報名辦法參閱附件競賽規程
(請至本會網站下載http://www.rocka.org.tw)
四、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9日(六)至3月30日(日),上午8時開始。
五、比賽地點:臺中市-臺中市立沙鹿國中體育館(臺中市沙鹿區中正街1號)。
六、欲參加者請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前,用專用報名表以電腦膳打後傳送電子檔至本會E-mail:service@rocka.org.tw,並列印紙本連同報名費,以限時掛號寄交本會:
(1)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收
(2)連絡電話/傳真:0933-333174 /(02)2891-8640
七、本會會員欲繳常年會費者可於比賽現場繳交或利用銀行轉帳匯款,如有任何問題可與本會幹事部吳孟軒先生聯絡。
銀行名稱:安泰商業銀行
帳號:05012600222100
戶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正本:本會全體會員
副本:本會幹事部

 

 

理事長 鄭朝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