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屆世界劍道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
成績表
男子組成績表第一次循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A | 卓經國 | 劉信傑 | 黃瀝葦 |
B | 張中陽 | 謝吉林 | 劉繼清 |
C | 劉有元 | 蔡嘉倫 | 黃逸嵐 |
D | 吳孟軒 | 陳承霖 | 吳政文 |
E | 郭均豪 | 鄭崇宏 | 林益誠 |
F | 蘇耿賢 | 朱啟誠 | 林淇韋 |
◎各組第一名為正選國手,第二、三名抽籤,參加第二循環。
第二次循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
A | 鄭崇宏 | 黃瀝葦 | 朱啟誠 | 林益誠 | 蔡嘉倫 |
B | 黃逸嵐 | 陳承霖 | 吳政文 | 劉繼清 | 林淇韋 |
◎各組第一名為正選國手,第二、三、四、五名抽籤,參加第三循環。
第三次循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A | 陳承霖 | 吳政文 | 劉繼清 |
B | 黃瀝葦 | 林益誠 | 林淇韋 |
◎各組第一名為正選國手,第二、三名抽籤,參加第四循環。
第四次循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吳政文 | 林淇韋 | 林益誠 |
◎第一、二、三名依序為候選國手一、二、三。
女子組成績表第一次循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A | 韓文如 | 卓淑珍 | 劉佳盈 |
B | 陳孟琦 | 葉如敏 | 謝淑美 |
C | 陳翠娟 | 林怡秀 | 馮佳德 |
D | 劉怡婷 | 嚴鳳鈴 | 魏伃伶 |
E | 施惠美 | 李佳璟 | 任潤文 |
F | 陳立親 | 李孟家 | 古佩玄 |
◎各組第一名為正選國手,第二、三名抽籤,參加第二循環。
第二次循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
A | 魏伃伶 | 李孟家 | 李佳璟 | 馮佳德 | 嚴鳳鈴 |
B | 劉佳盈 | 葉如敏 | 謝淑美 | 林怡秀 | 卓淑珍 |
◎各組第一名為正選國手,第二、三、四、五名抽籤,參加第三循環。
第三次循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A | 馮佳德 | 卓淑珍 | 林怡秀 |
B | 謝淑美 | 李佳璟 | 葉如敏 |
◎各組第一名為正選國手,第二、三名抽籤,參加第四循環。
第四次循環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卓淑珍 | 李佳璟 | 葉如敏 |
◎第一、二、三名依序為候選國手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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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4屆世界劍道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
注意事項
本次比賽場地,因借用保一總隊體育館辦理比賽,為使比賽順遂,希望各位先進、大會職員、裁判、選手、及觀眾配合以下事項:
一、本次劍道比賽活動開放範圍僅限於比賽會場內,其他地方禁止進入,營區不開放參觀請勿於營區內遊蕩。
二、所有參加本次劍道比賽之人員,進入保一總隊大門後,請配合出示證
件由大門警衛確認身分後,左轉直行至體育館後,走階梯至3樓比賽
場地。
三、開車人員,請於大門口經警衛確認身分後,營區內請依時速(20km)
行駛,將汽車停放於指定停車場,再走至比賽場地。
四、參賽選手到達比賽場地後,請先完成報到手續,並至竹劍檢驗處驗(秤)劍後,準備集合開幕。
五、比賽場地內除大會職員、裁判、選手、工作人員外,其餘人員(觀
眾、家屬)請上樓至觀眾席休息或觀禮。
六、開、閉幕時均有貴賓蒞臨,請各位選手配合典禮進行,並注意服裝及應有之禮儀,切莫失禮。
七、因場地租借不易及為維護比賽場地,請勿穿鞋進入場地並請隨時維持
場地清潔。請勿亂丟將垃圾並自行隨手將垃圾帶走。
八、本次比賽保一總隊體育館全天供應開飲機飲用水(溫、熱及冰水),
惟為配合政府環保政策,不供應杯子,請參賽選手自行攜帶環保杯。
九、請勿攜帶各種產品廣告或競選文宣進入保一總隊。
以上敬請所有參加本次比賽之人員,共同配合與遵守,
發揮運動員及劍道之武道精神。
第十一條之註解修正如下:
※此次分組循環賽制,雙方必須比出勝負,若該組兩人積分(勝負人數)相同時,以該兩人比賽時之勝者為勝;若該組三人以上積分(勝負人數)相同,以該勝負相關人員比賽時之勝者為勝,若該勝負相關人員比賽時成績相互抵觸(互咬)時,以該勝負相關人員得分支數多者為勝。若再相同,以該勝負相關人員失分少者為勝。若再相同時,加賽決定之。
一、宗 旨:為參加2009年8月國際劍道聯盟(F.I.K.)於巴西聖保羅舉辦第14屆世界
劍道錦標賽(14W.K.C.),選拔優秀選手,代表我國出賽,爭取最佳成績,
為國爭光,以提升劍道國際地位,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保一總隊、台灣省體育會劍道協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26日(日),上午8時30分開始。
七、比賽地點:台北市 保一總隊體育館(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301號)。
八、比賽分組:(一)男子組個人賽。 (二)女子組個人賽。
十、參加資格:
(一)男子必需具備中華民國劍道協會之三段以上之段位者(含三段)且具備本會個人會員
資格,報名時須附段位證書影本。
(二)女子必需具備中華民國劍道協會之初段以上之段位者(含初段)且具備本會個人會員
資格,報名時須附段位證書影本。
十一、比賽制度:採分組循環賽制(分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循環賽)。
◎第一次循環賽選出6位為正選國手;依報名人數,分A、B、C、D、E、F六組循環,各組取第1名為正選國手,各組取第2、3名再行抽籤,參加第二循環賽。
◎第二次循環賽選出2位為正選國手;共12人,分A、B二組循環,每組6人,各組取第1名為正選國手,淘汰各組最後1名,剩餘8人再行抽籤,參加第三循環賽。
◎第三次循環賽選出2位為正選國手;共8人,分A、B二組循環,每組4人,各組取第1名為正選國手,淘汰各組最後1名,剩餘4人再行抽籤,參加第四循環賽
◎第四次循環賽選出3位為候補國手;共4人,分一組循環,依比賽結果順序排定為後補一、二、三名國手。
※此次分組循環賽制,雙方必須比出勝負,若該組兩人積分(勝負人數)相同時,以該兩人比賽時之勝者為勝;若該組三人以上積分(勝負人數)相同,以該勝負相關人員比賽時之勝者為勝,若該勝負相關人員比賽時成績相互抵觸(互咬)時,以該勝負相關人員得分支數多者為勝。若再相同,以該勝負相關人員失分少者為勝。若再相同時,加賽決定之。
十二、比賽辦法:個人賽計時四分鐘,勝負三次賽,時間到平手時,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
十三、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四、竹 劍:劍之長短、重量,以中華民國劍道協會之規定為準,如違規使用,該場比賽以失敗論。
(一)男子組:劍長120公分以下,重量510公克以上;持雙劍者,長刀劍長114公分以下,重量440公克以上;短刀劍長62公分以下,重量280~300公克以下。
(二)女子組:劍長120公分以下,重量440公克以上;持雙劍者,長刀劍長114公分以下,重量400公克以上;短刀劍長62公分以下,重量250~280公克以下。
十五、報名辦法: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4月16日(星期四)截止(以收到為準,請務必遵守報名截止日,逾時不予報名)。
(二)地址:112台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8號 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收
(三)電話:(02)2891-8640 0933-333-174 吳孟軒先生
(四)傳真:(02)2891-8640(傳真完後,請務必來電再確認收到否)
(五)E-mail:service@rockendo.org.tw(電子郵件傳送後,請務必來電再確認收到否)
(六)報名費:每人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請填具大會專用報名表,請務必連同報名費,以
限時掛號寄交報名地點。報名費可用郵政匯票、現金袋或銀行匯款方式繳交。
(報名費未繳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不予報名)
※【匯款銀行:安泰商業銀行石牌簡易型分行;帳號:05012600222100;
戶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傳真及電子郵件報名者務必以電話再確認收到否,並於三天內將報名費寄至本會)。
十六、保 險:凡報名參賽選手之保險由大會統一投保,其餘人員請自行辦理保險事宜。
十七、各參加人員一切費用自理【大會僅提供比賽當天有賽程之選手中午便當。素食者需事先註明。其餘人員恕不提供,請自行處理】。
十八、抽 籤:本次比賽為求公平、公正、公開,於比賽當天由各選手親自抽籤並分配組別,如未依規定抽籤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九、錄取名額及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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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選拔男、女子各選出10位為國家代表隊人選,並有資格代表我國參加2009年8月國際劍道聯盟(F.I.K.)於巴西聖保羅舉辦第14屆世界劍道錦標賽(14W.K.C.)出賽為國爭光。比賽後當選名單,由大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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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錄取之10位正選選手由本協會頒發當選證書以資鼓勵。